TXLC wrote:
所以你PO Uber...(恕刪)
怎麼會沒意義,單方的奧客留言會一面倒,而這次事件是雙方都有錯,每個人有自己的著眼點所以意見很多,這就是討論區,沒什麼獵不獵巫。
alexander0508 wrote:
2.討論這件事不可能忽略這兩個人的職業,因為若非職業的關係,不會有這麼多討論。
alexander0508 wrote:
身為藝人就會有背負模仿追隨影響粉絲價值判斷的責任,不用放大檢視?
alexander0508 wrote:
就如同另一方的小黃,就因為做為保護乘客安全到達目的地的特許職業,才會被罵這麼兇。但今天大家討論的是背負自己「職業」的「個人」,而非整個職業的「群體」。我沒看到網友批判藝人「都」如何如何,到是不少人謾罵小黃這個職業。
alexander0508 wrote:
3.沒有人說在公司內部不該有高低層!請先完整看完兩邊討論後再來發表意見。
alexander0508 wrote:
1.暴力相向
2.公然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