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
P大因為恐龍判決而主張老師拒絕導護合理,舉例兩個判決
但都無法加強主張的合理性,反更凸顯比較像是不願導護的托詞
無所謂 你認為是託詞就託詞吧
把老師看得這麼低落?
老師當導護已經數十年了
可以說在職多久的就當了多久的導護
為何近年來忽然跳出來討論此事?
這就是現在的氛圍
老師過太爽 還想要更多福利
所以他們的要求都有問題
若真把老師當賊防著
那還把小孩送去學校給老師教?
s9 wrote:
我小學一年級的小朋...(恕刪)
nslmobile01 wrote:
公立國中小的老師是不是公務員的一種?
nslmobile01 wrote:
那時老師有做的比較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