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土地一直就是政府的
那有甚麼歸還不歸還
土地借出去給人蓋房子、供人營運.....時間到後,不叫歸還叫什麼。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BOT是特許期過後地上物要無償移交給政府
你分割賣掉以後還算不算是BOT協議的一部份?
這部份容易出問題
沒錯啊。但所有這些疑似弊端問題就在合約細則
巨蛋屆滿不就還是要市府鑑價買回????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財政部已經出來說這樣子是違法
所以柯P這條路應該搞不下去了
若是如此就對了!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土地一直就是政府的...(恕刪)
louar wrote:
第51條:民間機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