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話不好笑,王家5兄...(恕刪)
全怪王家就是不追求建商責任 這就是你的理念
肥貓宅男 wrote:
同樣的你們也不敢提樂...(恕刪)
kf211434 wrote:
當初就是王家被判輸定讞,所以才有後來政府介入的強拆
至於判輸的理由前面也有提到了,完全是王家咎由自取
只是現在他們完全不提這段"黑歷史",只敢把時間點拉到拆除那天塑造出弱勢假象與對立
要王家再提訴訟,無疑是去拿石頭去砸自己的腳
對於建商來說,勝訴已經是既定現實了,不可能再陪王家玩下去
而同意戶的立場與建商一樣,當然也是希望就原先的結果順利進行,再行訴訟一樣是在拖延時間...(恕刪)
shadowjon wrote:
想請問,若依法,...(恕刪)
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9小時前
【這就是 周柏雅副議長您的選民服務嗎??】
今天下午,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的謝春嬌會長一行人前往市議會周副議長辦公室,想詢問同意戶於11月25日寄給周柏雅副議長的一封信的內容,副議長是否已經有回覆?並且願意更多幫助我們同意戶回到盼望已久的家。
來到副議長辦公室,所有辦公室裡的同仁都露出驚恐的表情,雖然副議長不在,正在議會開會,但是同意戶很禮貌的詢問,是否有辦公室主任或能作主的主管出來聆聽我們的訴求,他們回答說沒有,不知為何,拖拖拉拉之下,將近5分鐘的時間,兩位年紀很輕的小女孩走出來(如果沒有特別交代,同意戶幾乎斷定他們二位是工讀生),然後同意戶站著,兩位助理也很不熟練的站著打算要做筆記聽同意戶說話,同意戶很驚訝,沒有任何邀請我們坐下來聊的禮貌,也沒有主動詢問同意戶的感受,更沒有任何想瞭解同意戶無家可歸的意願?
唉~這是周柏雅副議長您的選民服務嗎?請副議長好好思考,並儘快答覆同意戶的疑惑,真心感謝
...................................................................................
以下為11月25日同意戶給周柏雅副議長的一封信,請參閱:
一,這就是 周副議長您的選民服務嗎??
親愛的周副議長,我們是文林苑都更案的同意戶,我們很多事都不懂,我們很想知道,為什麼守法的人,因為想要讓年邁的爸媽住進有電梯有花園的新房子,參加文林苑都更案,最後卻落得在外流浪四年,無家可歸?
二,社會輿論真的誤會了,王家之前確實有參加公聽會,
社會輿論真的誤會了,王家之前確實有參加公聽會,也有多次開出條件,在場的鄰居都有看到,他們家是畸零地和袋地,這是事實;沒有臨道路和建築線也是事實;因此法律必須保障他們未來的改建權利和通行權利,依法王家無法單獨興建,亦不能排除在文林苑都更範圍之外;市府拆除王家前,已經給足王家申訴拖延了兩年,居民沒有任何意見,但高等法院明確駁回王家拒絕參加都更的申訴兩次,這也是事實,老鄰居們痛心的是,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以下簡稱反都更聯盟,https://www.facebook.com/TAVUR.tw/info)撰寫的「懶人包」不該對媒體訴諸悲情,扭曲王家從頭到尾都不知情,讓都更卡死,36戶無法回家,全民無法都更。
三,反都更聯盟卻仗恃人多勢眾,在文林苑違法違建組合屋
3月28日市政府拆除拆王家,同意戶原以為房子可以盡速蓋好,回到自己的家,但反都更聯盟卻仗恃人多勢眾,在文林苑王家原址違法違建組合屋,阻擋開工前的放樣勘驗清理工作,聯盟多名成員多次犯下強制,毀損,及妨害自由等罪嫌。企圖阻止正式開工。
今年9月4日,一位反都更聯盟成員潘承佑先生破壞圍籬,攔阻工人清理現場施工,基於強制罪擊毀損圍籬的現行犯的原由被帶回警局,現場住戶皆鼓掌叫好,為士林分局警員的魄力給與掌聲,以為正義得以伸張,但事後卻發現,事實不是如此。
為什麼潘承佑先生到了警局,卻可以不用錄筆錄就可以離開
我們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潘承佑先生到了警局,卻可以不用錄筆錄就可以離開。看了潘承佑先生自己在臉書的說明,才知道反都更聯盟陳虹穎小姐(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暨台大城鄉所博士班;有網友聲稱陳以前是周副議長的助理或者應該曾在周副議長以下工作過?),在潘承佑先生的臉書話題裡回應:『副議長室已經致電警局關切』。
因此潘承佑先生在個人臉書上面不經意的說:『到了警局後居然沒有人告我??』
四,我們不懂,問題的重點是:陳虹穎理事和周副議長很熟嗎
?為什麼反都更聯盟帶領的王家都可以直接見郝龍彬?同意戶卻永遠見不到?反都更聯盟可以請副議長幫這些犯法的職業抗爭份子打電話選民服務??副議長卻沒有來關心在外流浪許久的同意戶的需要?這不是我們認識的周副議長。
老人家已經走了好幾個了,如果毀壞圍籬,對工人強制和妨害自由不是罪?變相的的聚眾嗆聲和近距離攝影機拍攝的霸凌不是罪?那麼為什麼警局要第一時間把潘先生帶回警局了,是否重點應該是放在依法訊問是否有犯罪事實??
難道這真的就是周副議長的選民服務?
圖一 潘承佑先生的臉書內容
資料來源:http://www.facebook.com/badcore1990
jedijack wrote:
就是因為建商與同意戶...(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看來還是有政治力的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