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屬於明年要併網的麗威風場,
應該要在去年底前向能源局取得「電業籌設許可」,官員表示,因業者投入心力
準備,要點也給予一年的緩衝期,能源局最晚能接受的時間點在今年底。
但官員指出,麗威今年起已就算是違反行政契約,會扣除已繳交的履約保證金作為
罰金。以麗威的風場容量來看,已繳納7億元,而罰金會達多少,能源局表示,要看
止損時機點,目前業者並未放棄,因此能源局也沒詳細結算。
若麗威沒能取得飛安同意函,能源局將無法發出電業籌設許可,就會走向解約局面,
同時我國風場開發的備取作業也將首次啟動。能源局在風場遴選時僅公布合格名單,
官員指出,當時參與業者依技術、財務能力排出「備取順序」,只是並未對外公布,
像上緯當時有3座風場未入選,以及落榜的亞泥竹風、力麗的海峽風場等都有遞補
機會。
官員表示,備取者並不曉得自己的排序,若真的進行備取作業,因離岸風場是
重大投資案,會給業者合理的評估時間,官員也認為,風場投資開發各家搶,
即使備取者起步時間晚,也不用擔心沒人要做。
要點也規定備取者取得核配容量後,2年內要拿到電業籌設許可,風場最遲要在
2025年底前完工併聯;當時的壓線入圍的中鋼、台電風場各為300MW,官員
表示,備取者的核配容量最多就是以此為限、不會超過300MW。
(我曾向能源局詢問備取順序,對方口風甚緊一點不肯透漏,看來是高層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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