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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除役年齡 - 拒絕召集令 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愛迪5438 wrote:
殺不殺POW ?


看你要不要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大阪事件讓大家清楚看到~只要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就可以開心上車,都不用審查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smallbeetw wrote:
5年!? 開戰搞不好5(恕刪)

5周,
太瞧不起對岸了,
拼一點,
5天應該有機會.

誰都知打不贏,
只是會是個怎麼樣的輸法,
美國要是嘴上講講,
那就輸慘了.
nomo333 wrote:
台灣的機場
在開戰10分鐘內
應該就被全部摧毀了
然後去搶修跑道的人
要有心理準備犧牲在無人機的打擊下


延時引爆的集束炸彈、整個機場跑道就像是布滿了隨時會爆炸的地雷一樣、叫我去搶修這種跑道真的寧願去認真坐牢反省5年。

god52101314 wrote:
聯合報新聞-國防部後(恕刪)


太好了 我除役了
綠粉跟覺青要怎麼喊都跟我沒關係了 喔耶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如果你看清楚一點 下面那條煽惑罪就沒有實際犯行發生才成罪 只要向公眾鼓吹不要遵守法律 比如說抗役 抗稅 不遵守紅綠燈都算喔


你這麼說 我也不能說你錯 但我看到版上的都是表述真的打仗時自己要如何做 離鼓吹他人有一段很遠的距離

煽惑罪近10年全國一共只有70個案件 大部分都罪名都不成立
煽惑成立否目前沒有一定的解釋標準 只端看法官的心證
運氣好無罪判決的包括鼓吹佔領立法院的太陽花黃國昌、林9萬、摸乃手等人被判無罪;
運氣不好也有罪名成立的 比較著名的案件 就是 鼓吹包圍警局的魏楊等人 在沒步的情況下只好去提釋憲;


實際的來說,鼓吹台灣獨立建國、說中華民國是贅字(鼓吹他人違反憲法、叛國罪之嫌疑)、要人滾出台灣(鼓吹他人違反強制罪之嫌疑)等,也可能是你所指出的煽惑犯罪,奉勸綠網軍們三思留言。
中共 + 1450台共 = 米田共

米田共 想要消滅中華民國 !
TSIEN wrote:
中共 + 1450台...(恕刪)

共民兩黨本來就是親兄弟
對付國民黨那是一把罩沒得比
而且套路步數一模一樣
一個先用一個後用但都很有用

不過共產黨不愧是大哥
除了鬥爭搶權外還是會建設
民進黨小弟搞到現在還是只會鬥
其他屁都不會

真搞不懂兄弟明明可以好好坐下來分的
一定要搞成現在這樣嗎?
忽然想到一件事
我已經除役了
要是真的戰事出現了
小伙子都上了戰場
幾年後台灣成了半殘廢墟
小伙子也大半戰死
台灣需要新血,需要人力
到時候我們這些老人要應付好幾個姑娘
想一想
該開始鍛鍊體力了!
god52101314 wrote:
聯合報新聞-國防部後(恕刪)

我看到時候逃兵抓不完

那就抓看看阿

反正躲一個月就結束

老共贏沒事

台灣撐住也不過輕判幾個月

怎麼算都划算
larry-han wrote:
幾年後台灣成了半殘廢墟


怎麼可能會需要幾年...當中共的集權政體是塑膠阿?

美國絕對無法用中東的手法搞中共的

而且,中國人向來是喜羊羊,沒有中東那麼多的洞可以鑽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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