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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做法是正確。管制【港女命案兇嫌入境台灣,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

曾讚 wrote:
國與國交流 都過來!

陳由豪 曾正仁 羅福助
都遣回來……
...(恕刪)
藍營反對政府拒收陳同佳
到底是民進黨泛政治化,還是國民黨泛政治化?

我在01時事看到一群藍營網軍,理盲眼也盲,到處指著不同意見的亂扣1450帽子
開樓公開指稱某些帳號並替他們標顏色、貼標籤。紅衛兵做法

香港人在台灣殺了香港人逃回香港,事後才被台灣當局破案,請問誰該負起審判犯人責任?
當初台灣要人、要協助香港不給,然後藉此搞一個送中條例.......香港連殺人犯在手上都不願審判
現在要憑哪一點將犯人送台?司法互助簽不簽?
還是乾脆讓殺人犯自己買機票飛來台灣?香港當局就放一個殺人犯自由然後盼望他會自己來台灣投案吧

台灣當局不是不想逮捕審判兇嫌,只是程序和意義有問題
國民黨卻可以第一時間扭曲模糊所有事情,還有一群網民跟著膜拜
又一個來秀下限的,

連司法管轄權是什麼都不知道也可以發言,

然後滿嘴的藍綠,

臭不可聞~


RR5 wrote:
藍營反對政府拒收陳同...(恕刪)
RR5 wrote:
國民黨卻可以第一時間扭曲模糊所有事情...(恕刪)

恐怕閣下才是那個在扭曲模糊事情的人吧?
陳嫌是預計在出獄後,以自由身來臺投案說明,香港官方不涉入,沒有移交手續與文件,當然也就沒有什麼主權矮化問題.
現在問題是在執政黨拒絕陳嫌以自由身份入境投案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韓非子。亡征第十五》
那你民進黨政府是在通緝個屁啊!
andy0617 wrote:
恐怕閣下才是那個在扭...(恕刪)

而最新的消息,民進黨刻意行文給港府,想也知道港府回文絕對是中國台灣,
就又可以趁機大作文章,說不收是因為不能被矮化....

可是港府明明就要用最簡單的方法解決,不要管公文了,就當他自首
他自己過去,你們抓起來後自己審。

看出誰政治化了嗎?其實不用講也知道,從一開始就是民進黨在泛政治化。
誰說我是誰就是誰 wrote:
而最新的消息,民進黨刻意行文給港府,想也知道港府回文絕對是中國台灣,
就又可以趁機大作文章,說不收是因為不能被矮化....
(恕刪)


對中國叫矮化?好吧..那如果行文給我們號稱的友邦日本呢?

日本法院判例中明確表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日本政府不承認此一國家..那舔日是在舔啥鬼的?

有沒有被矮化?呵呵?

我們哪一個友邦敢國家對國家跟我們對話?

所有航空公司標記為中國台灣..天天在桃園機場起起降降?有沒有被矮化?然後呢?

屁聲都不敢放一個..護了啥主權?有沒有被矮化?怎不立刻改正不改正禁止降落桃園機場呀?

護了啥鬼主權?出一張嘴騙人而已?

沒有..菜桶不用騙了.我們政府行文哪個國家敢正式回文?

外國籍殺人案就很簡單如果他不願意回來就沒有辦法..通緝也沒有用..現在是要投案我們不要..拒絕入境?

那我們的獨立司法審判發通緝是自己打自己臉?法務部是廢物部?殺人犯投案不要.不能來.哪你發啥通緝?

那是不是以後所有都比照辦理?越南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等等所有外籍罪犯投案.自首的.通通拒絕入境?

護主權?護個鬼主權?司法獨立審判權被狗吃了嗎?
剛發現樓主特別另外發一篇髮夾彎,一定要把這篇頂上去
RR5 wrote:
司法互助簽不簽?

這要問你們主子吧!
RR5 wrote:
藍營反對政府拒收陳同...(恕刪)


嗯,司法互助都沒簽,台灣政府就想去香港幫殺人犯接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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