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事件就是法條解讀的問題

tgdlyg wrote:
大致看一下,
...(恕刪)

會提這案子來和管案比,是因為有網友說這案子法官有說教育部發聘書是「行政處份」,所以拔管也是「行政處份」。

但法律是否有授權教育部做「駁回」的行政處份,看起來是沒有,因為連公文書都沒寫,看起來偏向行政指導。

行政指導台大是否有拒絕的權利?這超過我的知識範圍,要請專家來解答了。

絕代蝴蝶 wrote:
會提這案子來和管案比,是因為有網友說這案子法官有說教育部發聘書是「行政處份」,所以拔管也是「行政處份」。
但法律是否有授權教育部做「駁回」的行政處份,看起來是沒有,因為連公文書都沒寫,看起來偏向行政指導。
行政指導台大是否有拒絕的權利?這超過我的知識範圍,要請專家來解答了。


行政法有3種方式,
行政處分
行政命令
行政指導

教育部發聘書與公告校長人選,
這是行政處分.

之前並沒有發生已經發聘書與公告校長人選,
教育部並未取消聘書與對外公佈取消校長資格,
這不會行政處分.

如果教育部已經發聘書與公告校長人選,
校長就任後,
教育部取消聘書與對外公佈取消校長資格,
這才是行政處分.

如果是行政院發文要求教育部不得聘任,
教育部是下屬行政院的獨立機關,
這是行政命令.

若是參考 105年度訴字第74號 成大校長 蘇慧貞 案法官的解釋,
遴選委員會並非獨立機關,
公立大學主要經費來自政府,政府不能推卸監督之責任。
遴選委員會之處置係供教育部作成聘任處分之依據,判斷是否聘任之權限仍在教育部.

所以遴選委員會 並非像 中央選舉委員會 是獨立機關,
可以直接公告當選人名單,
遴選委員會對外並沒有法律效果.

以管案來說,
大學法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
校長是根據大學法的規定產生,
應該說管案目前還是屬於教育部的內部流程作業階段,
台大是獨立機關,
對外公告的部分是具有法律效果,
但是在校長產生部分受大學法規定,
遴選委員會並非獨立機關,
教育部對台大的發文看起來應該是屬於行政指導,
沒有強制力的那種.
台大可以拒絕,
這樣最高興的應該是代理校長吧!
應該可以做代理校長蠻久的.

台大遴選委員會若是獨立機關,
就如同 中央選舉委員會 了,
不需要教育部同意,
自己可以公布校長人選與發聘書了,
顯然不是.

如果是行政指導,
管中閔只能申請國賠.

看看其他人的見解了.

tgdlyg wrote:
行政法有3種方式,...(恕刪)




這不是行政處分 應該沒有疑義
因為沒有同意或不同意

現在應該 拔管 正名為 卡管

回復前部長的做法

台大星期六會開會

開完會 一定會再發函給教育部

主張 無任何違法之處 請教育部依法行政

接下來 看是不是 繼續 卡管迴圈

反正台大沒校長 重大決策全部停擺

對教育部不是問題

wiessen.tw wrote: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恕刪)

法規是不容許任意擴大解釋的
條例3條就是3條,通常不足的會另外用個通則
以這條來說,通則就在
「遴委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遴委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學校跟企業是兩回事,不見得所有人都認為這有迴避的必要
而且重點在於其執行職務是否有偏頗之虞
既然沒有任何候選人覺得這層關係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是有什麼好迴避的?

法規是不容許任意擴大解釋的
即便法規文字不清,也是要看立法源由,而不是任意擴大解釋

競爭對手都覺得沒什麼問題了,其他人是在搞什麼事情?
那要不要乾脆說,一定是這些候選人搓好湯圓了
把所有候選人都一起拉來批鬥算了
tgdlyg wrote:
若是參考 105年度訴字第74號 成大校長 蘇慧貞 案法官的解釋,
遴選委員會並非獨立機關,
公立大學主要經費來自政府,政府不能推卸監督之責任。
遴選委員會之處置係供教育部作成聘任處分之依據,判斷是否聘任之權限仍在教育部...(恕刪)

就算大學自治倒退一萬步,教育部有權駁回,也得拿出個像樣的理由,偏偏沒有~


blood0819 wrote:
競爭對手都覺得沒什麼問題了,其他人是在搞什麼事情?
那要不要乾脆說,一定是這些候選人搓好湯圓了
把所有候選人都一起拉來批鬥算了...(恕刪)

競爭對手礙於面子,不敢公開說有問題

下午正式校務會議,有教授連署臨時動議「尊重遴選委員會依法辦理之校長遴選結果,請教育部立即依法聘任台大新校長」。當初那批連署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的師生,眼見大勢已去,就開始串連離席,任由學生在會場裡穿梭遊說代表離席。二十多位老師學生,包含兩位曾經列名的校長候選人均站立在會場門外,等待學生指示看是否要再回到場內。

blood0819 wrote:
法規是不容許任意擴...(恕刪)




教育部只是對台大做行政指導

台大接受指導 後續有否違法 責任是台大 不是教育部
台大不接受指導 台大沒校長 教育部是無感的

卡管迴圈 ing


個人覺得程序沒有違法的地方
而且我實在搞不懂
人家第1輪是最高票,第2輪贏了3票
即便程序有所瑕疵,但並不影響遴選結果啊
是有什麼好囉嗦的?
如果今天只贏了1票,要求重選可能還合情合理
有本事就先再抓出2個有問題的委員再說

對於不影響結果的瑕疵,發個文要求改進就得了
有拒聘的必要?

再說了,特別法無敵,關行政程序法什麼事
行政程序法第3條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大學法有規定的,就是照大學法,行政程序法是個什麼東西

我覺得對於教育部的指導就簡單回復行程瑕疵並不影響遴選結果,下次改進
但執政黨死也要拔管,即便沒有正當理由,肯定也會一直卡到任期結束
絕代蝴蝶 wrote:
但法律是否有授權教育部做「駁回」的行政處份,看起來是沒有,因為連公文書都沒寫,看起來偏向行政指導。...(恕刪)

民進黨政府的邏輯很簡單,他們把台大當成內部的下級機關
有點類似長官糾正部屬,直接命台大重選,因此不算行政處分

民進黨政府現在主打「利益迴避」、「自我揭露」
但問題來了..
法務部 - 法律字第1000015676號
法務部早在在民國100年做出函釋,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當校長遴選有爭議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之規定自應優先適用。

另外,台大1月31日第五次校長遴選委員會也提及,行政程序法雖對於迴避設有規定,惟大學法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另設有特別的迴避規定,而這份會議紀錄,遴選委員都有簽名同意,包括教育部次長姚立德。

民進黨政府依然認定管中閔嚴重違背遴選程序的公正性,形成不公平的競爭,據此駁回台大新任校長

可是可是可是...
郭旭崧參選陽明大學校長時,是心悅生技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會委員,還是薪酬委員會召集人
陽明大學校長遴委會召集人張鴻仁,則是心悅生技董事

「利益迴避」、「自我揭露」這些通通都沒問題了
見鬼了....
民進黨就是雙重標準、違法濫權、踐踏大學自治
教訓他們最快的方式就是年底選舉。



blood0819 wrote:
競爭對手都覺得沒什麼問題了,其他人是在搞什麼事情?
那要不要乾脆說,一定是這些候選人搓好湯圓了
把所有候選人都一起拉來批鬥算了


jedijack wrote:
包含兩位曾經列名的校長候選人均站立在會場門外,等待學生指示看是否要再回到場內。


關於台大校務會議,
新聞報導,
或是台大學生代表上政論節目,
都有提到程序委員會主席 官俊榮 強勢主導會議進行的事情.
.........................................................
新聞報導:
台大農經系教授官俊榮除了提案外,並擔任程序委員會主席,強力排除台大電機系教授、校長候選人吳瑞北與會。
官俊榮在一開會時,就要求吳瑞北迴避,並兩次動用投票將他排除。在第一次舉手投票時4比4,未成功『驅逐』吳瑞北,在校方議事人員的大力協助下,竟又進行無記名投票,在6票同意、5票反對、1票棄權之下,吳瑞北被迫迴避。據悉,有程序委員對此表達不滿,並退席抗議。
官俊榮身兼「逸仙學會」會長、擬辦「中國統一戰略」等讀書會。
逸仙學會是國民黨前校園黨部.
台大農經系教授官俊榮更參與台大自主聯盟2月21日到凱道與教育部抗議活動 。
官俊榮並在教育部門口與藍天行動聯盟一起抗議;有校務代表指稱官從頭到尾參與抗議,已喪失公正立場。
........................................................

如果以上屬實,
這樣看起來不是其他候選人不想表達意見,
是被官俊榮阻擋吧?
舉手投票沒成功,
改無記名投票,
這件事如果屬實,
官俊榮的立場實在有夠不中立的.

.....................................................
新聞報導:
台灣大學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校長遴選爭議,會中對學生代表在會中提案「成立本校校長遴選爭議調查小組案」等5個討論案,經投票表決全數擱置。

台大今天召開校務會議,會中與會代表季瑋珠提出臨時動議「尊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決定,建請教育部儘速聘任台大新校長」;與會代表官俊榮提出臨時動議「校務會議應推動檢討本次校長遴選所受政治力干擾並研擬維護自主之道」,現場學生代表疑似不滿臨時動議提案,要求現場清點在場代表人數。
在台大代理校長、主席郭大維同意下清點現場代表人數剛好過半為87人,學生代表立刻要求再重新清點一次,並離開會議現場,第二次清點人數僅剩84人,郭大維宣布下午5時6分因人數不足散會。
.......................................................

學生代表提案全部被擱置,然後又臨時動議提案要學生代表背書,學生代表會離席這也不意外.


tgdlyg wrote:
學生代表提案全部被擱置,然後又臨時動議提案要學生代表背書,學生代表會離席這也不意外.


這解釋好奇怪

學生代表提案是經過投票後,決定擱置

然後不是自己要的議題就,這些學生就故意離席,造成流會,不敢投票?

不是講求民主?怎是少數人綁架多數人?

  • 2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