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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爭路權車友怒:為何台灣不能?


tansywen wrote:
有人打算週五晚間大家一起騎重機到市民大道示範如何遵守交通規則,
以重機不鑽車為訴求,
結果一堆汽車駕駛人反對啊!01上面就一大票了,
說遵守交通規則是來找碴演猴戲,
重機鑽車被人嫌,乖乖排隊也被人嫌,
到底是要怎麼樣啊?

所以啦,考量當前的民智,維持現狀才是上策。

小咖+1 wrote:
超跑 再怎樣 也是法律定義上的汽車啊!

難怪重機騎士會引用同婚的話術救援,
還滿像的。
超跑也會亂鑽 => 頂客族只婚不生
所以重機亂鑽不是問題 => 所以同婚不生不是問題
不讓重機上國道就是歧視 => ....(不用舉例了吧)
「XX平權」好像都差不多話術。

SAKIMORI wrote:
請問是哪裡有說過這條立法精神在:重機上國道?這都是自己在解釋而已嘛!
這法只是先保留一些彈性給重機,或許將來會逐步開放某些路段。
先預留這樣的空間都不可以嗎?
難道就一定得開放全部國道?...(恕刪)

女孩跟男孩說,我們結婚沒問題,只要我爸爸答應就可以。
請問這段敘述的精神在兩人想結婚還是爸爸說可以??
結婚這件事可以獨立存在,但爸爸的回答只能依附在前提裡。

重機可以上國道,只要交通部公布就行。
那麼請問這段敘述的精神在?
SAKIMORI wrote:
請問是哪裡有說過這條...(恕刪)


為啥你要回應對方講出來的幹話!!?
blood0819 wrote:
合法但違規?
好神奇

都說了交通部開放的才合法
沒開放怎麼叫合法呢
就是不合法才違規
眼睛不要只看到重機可以上國道
其他所有規定都自動無視

違規就是罰款
錢太多,歡迎隨便騎

只能說,有開放重機上國道的法規依據
但交通部不開放,又能如何呢?
法規的精神在讓重機上國道,其實我同意這點
但其相關的條款,同時表示了,這不是可以輕易執行
必須審慎評估分段執行的

既然你說了
「很簡單,要就開放,不開放就廢掉這條。」
你可以建議重機團體出來大聲呼籲
我也很贊成,既然怎麼評估都找不到可以開放的路段時段,那就應該廢掉
我想全民也都會樂觀其成,看這一條被廢掉
...(恕刪)

所謂合法指的是有法源依據,所以警方無法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主辦人,
因為只能算違規不違法;
例如機車可行駛快車道(合法),但騎上有禁行機車四字的快車道罰錢(違規)
這樣比喻應該了解吧?
至於我說,要就開放,不開放就廢掉這條。
那不是說給自己聽的,而是說交通部如果不想開放,那就取消刪除;
我們的態度是開放。
tansywen wrote:
所謂合法指的是有法...(恕刪)

當然一定是違規啦
但是號召一大群人違規,影響其他合法用路人
要說不觸犯公共危險罪嗎?這不奇怪嗎?
一大群小綿羊騎在快車道,沒有公共危險的問題?

而且也要看參與的人是否都很乖不違規不超速
就好比說,要說飆車族不觸犯公共危險罪,這也很難說得過去吧
當然飆車族首腦可以說他只是找大家來騎車,而不是飆車

又再一種說法
既然還沒開放,就表示這路段開放重機還有疑慮,有其安全上的疑慮
那號召一大群人來騎,能說不觸犯公共危險罪嗎?

一個人違規,也許視其情節,不是非得用公共危險罪辦
但號召一大群人???

酒駕也是視情節裁定是否公共危險,不是只能以違規辦理

sobekmax wrote:
那你可以建議超跑不...(恕刪)

我覺得是要該輛車子連續重大違規後不准上國道。吊銷車主駕照他可能辯稱是他朋友開的不是他本人,禁止此車上國道至少封印掉一輛車,少一輛是一輛。現在ETC有車牌辨識,抓到罰單金額按次數累進,看是他車子多還是公權力有時間跟他耗。

blood0819 wrote:
當然一定是違規啦但...(恕刪)

辦不了公共危險罪不是我說的,
因為真的沒辦成啊!
又不是騎上去飆車競速、蛇行故意攔車擋車,
是跟著車流依序前進,
當然就只是違規收罰單而已。

小咖+1 wrote:
超跑 再怎樣 也是...(恕刪)


所以反對根本不是守不守規矩?
只是拿守規矩來當藉口?
當真正提出誰不守規矩時
馬上又搬出四輪跟二輪
kc01 wrote:
所以反對根本不是守不...(恕刪)
我覺得開放好了,少數也是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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