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批評任何宗教的信仰但討論串爬完,我有個問題同性婚姻跟頂客族,在社會結構上的區別在哪?一樣沒有繁衍後代的能力,天主教有反對過頂客族?個人看法,請把同性戀&同性婚姻分開來討論比較好再怎麼反同,也不能想辦法消滅他們的基本人權
southerncornercoffee wrote:人家爭的只是法律上的平權並沒有要你認同不認同的權利並不等於可以剝奪人家法律上與生俱來的人權 請問什麼叫做法律上的平權??如果同性結婚是在法律上的平權,哪...兄妹母子人狗............都該平權?不是與生俱來嗎?不是把文字說的優美,就正當了.還有除了臭皮囊外沒有什麼是與生俱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