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通姦真的要除罪化了


橄欖綠 wrote:
說真的跟你講話很累...(恕刪)


會嗎?

看影集

美軍大部分

不都忙著打外星人救地球的嗎?

美國就那樣的嗎?
橄欖綠 wrote:
沒有無限上綱呀。在美國法官絕對不會開票給警察去抓姦。還有,如果你找徵信社去搜證,你老婆和奸夫有沒有事不知道,但你一定先吃上官司。這就是基本人權和隱私權的保障,哪有上綱到哪去。

剛剛你提的是阿富汗通姦確定,被判死刑的例子在講人權,我說被判死刑沒資格講人權

現在又繞回美國搜證.隱私的問題,你怎麼話題一直在變呀?

那就像我昨天講的,這裡是台灣呀,警察陪同抓姦是合法證據,阿富汗有他們的律法,他們覺得怎樣算合法也是他們說了算,為什麼美國的律法,其他國家就要照單全收?

如果覺得台灣沒人權,可以像你一樣去住國外不是嗎?
路跑一哥 wrote:
剛剛你提的是阿富汗通姦確定,被判死刑的例子在講人權,我說被判死刑沒資格人權

現在又繞回美國搜證.隱私的問題,你怎麼話題一直在變呀?

那就像我昨天講的,這裡是台灣呀,警察陪同抓姦是合法證據,阿富汗有他們的律法,他們覺得怎樣算合法也是他們說了算,為什麼美國的律法,其他國家就要照單全收?

如果覺得台灣沒人權,可以像你一樣去住國外不是嗎?


你的想法,跟對著批評他們比中指,叫批評者滾到國外的阿富汗人民,是大哥二哥吧。要比野蠻,台灣還是比阿富汗好點,但是輸給美國中西部的牛仔州。至少美國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不會放任法官開票給警察去抓姦。

橄欖綠 wrote:
你的想法,跟對著批評他們比中指的阿富汗人民,是大哥二哥吧。要比野蠻,台灣還是比阿富汗好點,但是輸給美國中西部的牛仔州。至少美國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不會放任法官開票給警察去抓姦。



美國是美國,台灣是台灣,美國的律法台灣不見得要照單全收,若你覺得美國好,那歡迎你去住美國,哇哈哈

路跑一哥 wrote:
美國是美國,台灣是...(恕刪)


呵呵,剛剛不知道是哪個人先扯出美國的。反正我要說的是,將通姦不入刑罰,是普世價值。通姦入罪,是落後與父權的象徵,為現代文明所不值。台灣人不介意這些負面印象,我不奇怪,反正這群島民早就是把自己當作是世界中心,自己最大最了不起。接下來看看這世界是怎麼把這些人遺棄囉。

橄欖綠 wrote:
呵呵,剛剛不知道是哪個人先扯出美國的。反正我要說的是,將通姦不入刑罰,是普世價值。通姦入罪,是落後與父權的象徵,為現代文明所不值。台灣人不介意這些負面印象,我不奇怪,反正這群島民早就是把自己當作是世界中心,自己最大最了不起。接下來看看這世界是怎麼把這些人遺棄囉。

從昨天開始,美國扯最多次的是誰?算一下不就知道了?哇哈哈

政治人物不也常說廢死是普世價值?怎不見大家說要跟進?否則就是落後?

路跑一哥 wrote:
從昨天開始,美國扯最多次的是誰?算一下不就知道了?哇哈哈

政治人物不也常說廢死是普世價值?怎不見大家說要跟進?否則就是落後?


1. 有位大德一直要強調自由民主的美國和開明進步的新加坡也是有通姦罪的,所以台灣有通姦罪無妨。
2. 廢死不是普世價值而是胡扯。你看日本美國都在處死,更別提中國韓國東南亞的國家。只有少數歐洲國家這樣主張。
橄欖綠 wrote:
1. 有位大德一直要強調自由民主的美國和開明進步的新加坡也是有通姦罪的,所以台灣有通姦罪無妨。

美國某些州還保留通姦罪這是事實,如果台灣保有通姦罪是落後.父權象徵,那我也可以說美國也是半斤八兩

再說,如果某條罪.某件事的存廢可以決定國家是否落後,那台灣醫療的方便性 與 水準,是世界排名前幾,一堆住國外的人都堅持回台醫病,那排名在台灣後面的,他們豈不也是落後國家

像歐美很多國家不是還普遍保留著冠父姓,我也可以說這是貶低女姓,男尊女卑的落後國家

既然你認為台灣把自己當世界中心不妥,那歐美也不必把自己當世界中心,台灣不必對其他國家的法律照單全收

總覺得進入到鬼打強的無線迴圈模式了
主張通姦無罪的實行方式就跟廢死的想法都一樣
反正就是先廢了再說
而不會是想先把因為這項刑責拔除後造成的衍伸效應透過修法完善後再去討論存廢

要像歐美那樣子廢掉可以,那麼在這之前相關的民事規範比照歐美一樣先完善了再廢
不才是進步的作法嗎?
另外有人認為國家不該介入人與人間的感情
基本上沒錯
但是婚姻關係是國家透過法律所給予的身分證明
透過這個身分證明,兩者間享有國家的稅賦優惠、互相間的財產保障等等
這時候這項關係的維持,就不僅僅只是感情的問題
而是政府同樣也要能夠公平的保護著雙方在這個契約上的利益

歐美、中國,雖然通姦不入刑
但是卻是用民事賠償的方式來替代
往往判決離婚的婚姻,過失一方不夠有錢會賠到淨身出戶
沒賠?就是強制執行
同樣也是國家公權力介入

而日、韓社會觀感造成的集體霸凌,對過失一方的攻擊比起入行還要來的殘酷

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不同的處理方式
相較於歐美、中國動不動就讓對方淨身出戶,甚至背了半輩子的債
日、韓的社會集體霸凌造成的個人傷害

台灣只是罰個十來萬,不留案底,賠個幾十萬後就船過水無痕
基本上來說台灣其實對於通姦的處理挺寬鬆的

檯面看看到有的政客有這訴求,再用放大鏡去檢視這些人的私德
其實就能觀察到是想為自己的行為解套,而不是為了人權去考量
而支持附和的,有更多只是因為立場意識形態在作祟吧

另外就是,標準要一致
法務部說支持死刑的群眾佔七八成,這個就說法務部說的是真的
然後法務部說反對廢除通姦罪的民眾佔七八成,這時候又說法務部在扯鬼話
事情都只拿自己接受一面的才是真的,其他都當是鬼扯
這也不像是一個文明人該有的論事態度吧
通姦罪是一條見不得人爽的法令
性交是令人愉悅的
見不得人爽
就用這條法令迫害人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