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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來我們都被玩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catjo87 wrote:
難道頂新進的大幸福...(恕刪)


這是起訴的說法...是檢察官寫的吧!?
要看完220頁拗口難懂的法律文書,真硬斗!
Toluba wrote:
因為該法官認為飼料油可以經過加工來當食用油


---------------------------------------------
綜上,無論食用或飼料之
動物油脂,其原料來源都應該是健康無病豬屠體。因而,
若來自於健康無病之豬屠體之正常原料所取得之原油,倘
未經過精煉程序,可以提供動物飼料用;若該原油經過精
煉程序,精製後之成品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規定即可提供人
類食用而作為食用油。
----------------------------------------------

你國文不好邏輯也有些問題

a原料可以直接製成b或經再加工製成c
這可不等於b就可以直接再加工製成c
肉品原料可以製成狗罐頭也可以再加工當人食用罐頭
但用途不同走向流程運輸儲存加工條件甚至稅率抽驗方式都已不同
不能直接類比就互相等於

你這叫斷章取義是個人解釋

而偷天換日是懶人包常用手法

miamivice wrote:
---------...(恕刪)


如果大幸福公司是出口食用油品給頂新,而非飼料油

那我承認我中文不好
catjo87 wrote:
難道頂新進的大幸福跟嘉義地檢署案子中的的大幸福不一樣???
之前嘉檢認為這樣的原料不OK,還是我理解有誤??...(恕刪)



老兄.....嘉義縣永成及久豐被判刑的原因在於攙偽。

涉嫌購入豬油原料、淋巴碎油後,以製造飼料油脂的炸油鍋炸成豬油為基底,
並摻入可能含有重金屬的餿水油等油類





真的有點不懂這些人
法院從原料檢查到成品,最後認證大家吃掉的油正常也受不了
還是大家這麼愛吃餿水油地溝油?

大馬1251 wrote:
老兄.....嘉義...(恕刪)



大馬1251 wrote:
老兄.....嘉義縣永成及久豐被判刑的原因在於攙偽。
涉嫌購入豬油原料、淋巴碎油後,以製造飼料油脂的炸油鍋炸成豬油為基底,
並摻入可能含有重金屬的餿水油等油類



謝謝指正,但原料油是不是大幸福購入??

這難道不是飼料油???

說實在的,我實在不相信,家庭熬油會有多衛生 XD
catjo87 wrote:
謝謝指正,但原料油是...(恕刪)


應該這樣說
原料煉製出來的油,稱為粗油
(例如自己拿豬板油熬出的豬油),
粗油經過精煉後稱精煉油,
而精煉油因使用目的不同及加工程序不同,分為飼料油或食用油
頂新進的是尚未精煉的粗油,
進口時,依法申報該粗油精煉後使用目的是食用油。

飼料油的說法應該是越南官方稱,大幸福出口的粗油非食用油。
Toluba wrote:
如果大幸福公司是出...(恕刪)


不用顧左右而言他
問的是"法官"認為
他的認為就寫在判決書裏

檢方指控及越方文件指稱該油是飼料專用
但資料仍有疑義無後續明確解釋
也無法分辨該油是只能作為飼料用途?
還是本體是以飼料名義出口但也可經加工轉為人類食用?
這有兩種可能他無法確定

國內法規制定是以用途為主
而澳方牛油出口則是有加註用途與方式
不精煉可用於動物精煉就可用於人類使用
加上鑑定人等相關證詞等得出...
1是不能確定越方文件中意義
2是認為原料可作為飼料或再加工為食品
沒有說可以他說的是檢方沒說不可以(檢方要舉證)
他說可以的是粗油(原料)可依目的用於兩類
miamivice wrote:
Toluba wro...(恕刪)


這是一審法官的看法
就等看二審會不會有不同見解吧
判決書170頁之後,有興趣的大大自行參閱~~~

這是我比較有疑問的地方~~~

基本上那些粗油,連一般家庭都會買去用。(根據判決書裡面敘述)

後面楊有提到一些檢驗可能掉包的問題,還有疑似賄絡等~~~~

一次3千台幣,約200萬越南盾,我個人覺得這誘因很大。

後面Vinacontrol又說他門檢驗符合衛生標準。且分三層取樣~~~

跟楊的說法有出入~~~

而且如果檢驗真的那麼威怎麼放任越南民眾買粗油回去煮???

這粗油真那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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