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旋曲 wrote:
救難成功與否本來就有運氣存在,
至於那些兩天就找到人的山青們,以後有山難就去找他們啊!我看他們是不是每次都是兩天內找到人。
這些山青也是在人死後,才那麼容易找到人。
如果他們也是一開始就加入搜尋,或許也是花51天也找不到。
因為人是會動的,會跑來跑去。
你怎麼知道你要找得這個人,會不會跑回你曾找過的地方。就算你走過的路線都做過記號,也未必能掌握會亂跑的人跑回找過的路線。
我們在家找東西,也常發生鬼遮眼的事,就是找得很久的東西,竟然在自己曾找過的地方出現。所以山那麼大那麼複雜,要找很困難,就算經過沒看到人也很正常。
dj720c wrote:
看到這種論點真的傻眼耶
「一路上有跟政府機關保持聯絡持續報告他的行蹤嗎?」
有規定入山後要隨時跟某機關保持聯絡並報告行蹤嗎? 跟誰報告? 誰要負責抄收?
「他的路程他的計畫是什麼有誰事先知道,他跟誰講了?」
入山申請必須繳交登山計畫書跟路線圖,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入山前有先協調所欲獲得的協助嗎?」
跟誰協調? 誰會協助你?
如果你搞不清楚現在的入山申請制度也不知道山上是甚麼狀況
建議你還是不要評論好了
1.那有規定你不可以跟某機關保持聯絡嗎?命是自己的,你自己都不重視了,反過來還想要咬機關救援不利!?
2.路線圖?那人有照他的路線走嗎?有沒有更改路線?換路走有跟誰講?出事之後第一時間也不是打給消防隊,那怪誰?
3.當然是跟消防隊協調,或是有關單位,
你說誰會協助你?
但你事先問過了沒!?有誰拒絕那個受難者了嗎!?什麼都沒問是吧!
搞清楚,你現在是要人家國賠耶!當然是要先釐清是人家的責任,不是你的責任。
連想這裡
萬一這人不幸溺水,消防隊人員救援不及,是不是也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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