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哦!原來水是這樣比喻的哦那上善若水 又怎麼解釋呢?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最高尚的善,像水一樣。水滋潤萬物而不與萬物爭,停留在眾人都不喜歡的地方,所以最接近於道。出處:道德經,老子一杯清水因滴入一滴污水而變污濁,一杯污水卻不會因一滴清水的存在而變清澈。---猶太人的詺言我很喜歡這句話,真的,現在的輿論多像那一滴汙水呀~
yymmrr大大,我沒有反對過去買農牧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等去變更地目再去蓋他們所要的。這是合法的程序,我都支持。而是對慈濟是先蓋完了以後,再去變更地目,如花蓮靜思堂、中和靜思堂等!這樣是有違反法律或遊走在法律邊緣。我再舉個例子,大家可去想想,如果這個組織不是慈濟,而是國民黨下的""某個慈善組織"",或是這個慈善組織的代表人是掛連戰、連勝文(只是舉例),那大家會怎麼想,會有相同的待遇?yymmrr wrote:關於都市計劃法:http...(恕刪)
yymmrr wrote:善經濟的定義和你所謂的發展經濟不同,你用了太多自己的想像了。(恕刪) 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三項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這是慈濟白紙黑字寫的變更理由別說我自己想像下午我好幾篇被回收啊
Gugugu wrote:都市計畫法第27條...(恕刪) 按法律條文就只能這樣呀而且這正好打臉保護區不能變更這個假議題不然呢? 根據救災需求嗎?法律依據在哪裡?那是不是所有救災過的社福與宗教單位,都要倒大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