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若台幣兌美元匯率貶至32元,其幅度為7%,等於與各國簽訂了FTA!」中研院研究員施俊吉13日針對服貿爭議指出,自由貿易協定是對本國進口商減免關稅,短期間若無法簽訂FTA,央行貶值則可收異曲同工之效。...(恕刪)
貶值對台灣而言只有極短期內才較有效果,
中長期因為台灣本身資源不足(進口能源,物料,技術授權等等),
中長期效果變成只有壓低實質勞動所得而產生的效果...
不過政府對於國家的經貿政策上,
確實有很大的偏差,
讓人有「開放才有竸爭力」的錯誤認知,
政策上著重於開放(而且還以中國為開放重點),
輕忽了竸爭力的提昇(不管是教育,吸引人才,投資研發,基礎建設與環境改善,明確的產業政策等等...)。
但實際上竸爭力才應該是政策的重點,
有竸爭力才較有資格參與竸爭(開放)。
在產業政策上著重在對中國的開放,
一個很大的問題就在於兩岸產業從分工走向競爭,
以貨貿卡關原因的幾個重要產業來講(面板,工具機,汽車及石化),
這些產業在當初的早收清單時就有爭取過,
但後來只取得一小部份的限制開放,
畢竟這些產業都是中國在政策上要自行發展的產業,
對中國來講會希望台商帶著資金與技術到中國設廠,
而不希望只是由台灣進口產品(會打擊到自家扶持的產業)。
中國的部份產業發展上一向善於利用台商優勢的部份來培養自身實力,
待認為本身已有足夠實力時就會用開始以國家的力量扶植本國廠商來與台商競爭。
有空可參考看看工商時報今天于國欽的文章「那些年韓國有FTA嗎?」
有寫到:FTA雖有助於出口,我們也須努力洽簽,惟出口決勝關鍵仍在產業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