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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人搞不清除大埔的徵收方式嗎(有多少人看過大埔懶人包)?

chin4001 wrote:
我與Erichuangtw1980在討論抵價地可分回比例
關張藥房與台南鐵路東移案啥事?
亂入也不是這樣搞的...(恕刪)

這是做賊心虛嗎?這麼急著對號入座?

我只是覺得~斜叉路口拆一戶5坪建地~有這麼多疑慮~引起這麼多反彈~
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徵收407戶~同一票正義人士到是覺得很OK~
我一直覺得徵收從來不是問題 不管是為了甚麼原因徵收
問題是被徵收百姓是否得到足額補償? 沒有足額補償不管徵收的理由在怎麼冠冕堂皇 光明磊落 都是在剝奪人民的財產

jedijack wrote:
這是做賊心虛嗎?這麼...(恕刪)


+1.....

有人開始跳腳了, 看來是踩到痛處了.....
狼0226 wrote:
所以哩.你打這麼多字.有何用意

說實在的
我也不知道

剛開始只是和kevintt大在嘴砲"抵價地"與"抵費地"
但又看到kevintt大說的"抵價地"比例,直覺不可能
就一直回應下去了

jedijack wrote:
這是做賊心虛嗎?這麼急著對號入座?

我只是覺得~斜叉路口拆一戶5坪建地~有這麼多疑慮~引起這麼多反彈~
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徵收407戶~同一票正義人士到是覺得很OK~

你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何謂"做賊心虛"?
討論"抵價地"比例有什麼不正當?
討論"抵價地"比例關張藥房與台南鐵路東移案啥事?

如果你只是要胡說八道那也由你了
chin4001 wrote:
說實在的
我也不知道

剛開始只是和k

chin4001 wrote:
"扣除後真正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比例不到42%!"


表中如何看出扣除後真正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比例不到42%,

而且表中的分母,使用計劃區的範圍154公頃計算,

而計算抵價地是該用徵收地的136公頃為分母計算。

請問你的計算的分母,是徵收地還是計劃地?



60.5/136=44%, 大約是介於 41%~46%。

而根據你貼的圖表,
住宅區( 60.43 )+商業區(2.82 )= 63.25

不過如果你要追根究底,不要推測,直接問縣政府比較快。


縣府8月2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大埔都計案
[發佈日期2013-08-23]

都市計劃案總面積約154公頃,
辦理區段徵收面積約136公頃,其中公設54.7公頃、住商區60.5公頃、工業園專區22.6公頃。
配地標準係以經農地重劃之土地分配比例達46%之高,未經農地重劃土地分配比例亦達41%



chin4001 wrote:
你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何...(恕刪)







裡面的係數就跟上面寫的一樣,這是我跟我表姊拿的,他是裡面的地主之一
Erichuangtw1980 wrote:
表中如何看出扣除後真正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比例不到42%,

而且表中的分母,使用計劃區的範圍154公頃計算,

而計算抵價地是該用徵收地的136公頃為分母計算。

請問你的計算的分母,是徵收地還是計劃地?

表中住宅區加商業區的比例和為41.04%
我知道你的意思
一.就算分母用136公頃計算,住宅區加商業區的比例亦僅為46.36%
問題還是一樣
"扣除後真正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比例不到47%!"
除非縣政府完全都拿出來做"抵價地"
不然抵價地能有(大約40-45%)那麼高?

那劉政鴻所說「竹南大埔這一塊…住宅區跟商業區,大概有20幾億可以進來。」
哪來了住宅區跟商業區可賣?

二.計劃區的範圍與徵收地差了19公頃
那是分子中的哪些地?
一定有在住宅區與商業區內是"計劃區的範圍但非徵收地"
分子同樣應該會降低吧?
kevintt wrote:
裡面的係數就跟上面寫...(恕刪)

謝謝你的照片
我會研究的

chin4001 wrote:
表中住宅區加商業區的...(恕刪)


你沒算入商業區的抵價價值,商業抵價價值比住宅區高1倍,配地面積只有正常的一半。

還有你可以去看看苗栗縣政府的土地公開標售,實際住宅區跟商業區的土地留給縣政府的面積其實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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