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1208 wrote:
如果雙方各持己見是無法達成共識的,許多網友都有各自的堅持,但問題是,房子已經拆了,現況就是如此,再也無法在原地給王家一間原本的舊房子,大家是否應該更敞開心胸幫他們想想如何往下走,而非僅僅一直迴旋討論當初拆屋的是與非。
如果建商能夠退一步,誠意的與王家溝通,房屋已拆,要協議的應該是分配或補償的問題,這時候建商對王家給多一點補償而換得都更的進行,其他同意戶應該不會有太多意見,如果王家堅持要住舊的透天,那建商就幫他們在附近找間舊透天,另外再給一些補償,因為畢竟不再是原本的老房子了嘛~...(恕刪)
Kkk1208大的見解很贊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