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obkimo wrote:自己跑去讓車撞自己躺在車輪前要告傷害 重傷害??從影片中看的出 車主已有後退 要避開垃圾並離開的動作無奈垃圾硬是要跑到車子前讓車撞這是車主的問題??法律不是這樣玩的 您說的有理,法律就是凹嘛!就算是你認為無賴亂告,只要起訴你就得接招。當然,可能告不贏,只是打消耗戰而已。至於要撞飛,法律責任還是有,但可能責任不大,台灣法律還是會略偏向無理的弱勢者。
always CoCa Cola wrote:原來台灣的達人只不過...(恕刪) 我有想到一個~就是肖像權~只是不知道適不適用在這個上面!印象中好像有聽說如果被拍的人不同意,可以要求對方刪除的樣子。這點就不確定是不是正確的了,看有沒有法律達人能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