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sw wrote:
外國廠商大發佛心地幫我國【建設風電】+【維修風電】#我國都不用花錢之下,那風力機組發電後,用電的中華民國人民與公司行號是不是在電費帳單裡扣除這些發電的費用呢?
因為對我來說,常理都是使用者付費阿!
還是說外國廠商是來台灣建立名聲的,所以全國、全政府、全台灣人民與公司行號等...都不用負擔風力發電機組所產生的能源(電)費用? 就像現在我國發電有包含燃煤 燃氣 核能 風力 太陽能 等,我還是要繳電費阿。
已經回答過的問題,你假裝看不到.沒關係我可以再回答一次.
根據馬任內(2009年)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八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衡量電網穩定性,
在現有電網最接近再生能源發電集結地點予以併聯、躉購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
期間所需之電力; 電業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絕.
政府不需要興建跟維修,但是當業者把風場蓋好發出電力後,政府必須依法併聯躉購.
sportsw wrote:
那核電廠的降載、甚至停機的標準呢?
在懶人包問題26已回答過,但是有人堅持沒看到,沒關係,
我可以再回答一次.

stunmaker wrote:
既然是離岸風電,跟登(恕刪)
登陸...
你說的是苑裡一帶嗎?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19/article/292
活得像唐吉珂德那樣──苑裡反風車運動的夢想與哀愁
苗栗縣苑裡鎮的居民因反對不當的風力發電興建案而北上抗議,在能源局前絕食至今已近300小時。看到這裡,或許不明就裡的讀者會覺得,又是一個「抗拒變遷」的案例?至少在表面上,相對於以改革為名的發展,及其強勁的驅動力,某些特定類型的社會運動的訴求是保留和存續,甚至在許多人的心目中留下傳統、前現代、落伍以及「為反對而反對」的印象。
而在反核潮流方興未艾的此時,「反反核」人士的一種質疑(且先不管此種質疑在現實上是否為有效命題)特別大聲:等到「綠能」(無論是太陽能或風力發電)有辦法有效率地彌補核一到三退役、以及核四不商轉發電,所可能造成的電力短缺和電價上漲,再來反核吧!而介於反核與反反核(乃至於更極端的擁核)光譜兩端的各種立場,所唯一可能形成的共識,必定落在「安全」、「節能減碳」和「電價」三者的平衡之間。無論如何,發展綠能科技或許是現下唯一不會錯的「台灣共識」。那麼,試問苑裡鄉親是來亂的嗎?
首先要釐清的是,他們到底在反對甚麼?細看訴求,他們並非反風力發電、反綠能科技、反環保──其實,在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粉絲頁的封面照片上,明寫了「我深愛這片土地,我也反核」。如同苦勞網記者孫窮理的報導:「居民反對風機設置的主要原因是『噪音』,而直接影響噪音的因素,是『距離』」。根據自救會蒐集的資料(美國明尼蘇達州商業部EFP整理的「各國風力發電政策管制與建議」,2011年),國際間風力發電機組設置的安全距離,均達470公尺以上。但是,德商英華威公司的機組預定地,有些離通宵、苑裡的某些聚落甚至還不到200公尺!
那麼,這會造成甚麼後果?苑裡居民以後龍等地居民所患的「風車症」舉證控訴。而這在醫學上確實並非「空穴來風」,我查到一篇今年三月甫刊登於國際知名醫學期刊《喉科學與耳科學》(The Journal of Laryngology & Otology)熱騰騰的回顧性論文,題目就叫〈風車症候群:事實或虛構?〉(‘Wind turbine syndrome’: fact or fiction?)。作者是兩位耳鼻喉頭頸外科和一位神經外科醫師,他們回顧了近十年的相關文獻後發現:確實有證據指出,暴露在風車造成的低頻音波(infrasound)中的人,可能會對耳部引起特定的生理反應,包括耳鳴(tinnitus)、耳痛和眩暈症(vertigo);這與令人不悅的噪音所帶來的壓力也有關連。雖然他們也認為這項議題在醫學上還有一些尚待探索的部分,但光是這些已知的部份,已足可構成苑裡居民捍衛自身健康的理由。所以,如果你也反對把核廢料傾倒在蘭嶼,反對六輕對雲林麥寮人造成的健康風險提升,你應該有同樣的理由關注,而且反對這項開發案。
確實,這個議題因為包裹在綠能產業的外衣之下而顯得撲朔迷離,但講白了其實還是國家與資本家基於利益的合謀。英華威公司用「補償」和「贊助」的手段試圖籠絡民心,並在環評報告書的「環保措施替代方案」一項寫上:「本計畫使用親環境潔淨無污染風力發電」,而「地點替代方案」則是「附近居民聚落有足夠緩衝距離,整體評估對附近環境影響輕微」。然而,有些居民卻是到了環評通過五年後的去年八月,才在動工的大興土木中知悉這項計畫。國家和資本家憑藉的手段,就是草草通過的環評作為,以及獨斷而排除常民參與的風險溝通不作為。
而橫亙其中的,是兩造的資訊不對等。不僅對苑裡居民如此,絕食三百小時之後的此刻,由於媒體的阻絕和輿論的漠然,全台灣大多數人還是對此事一無所悉──甚至連前述「誤解」的機會都還沒有。於是,能源局旁空曠寥落的絕食現場,就像被風吹得散落一地的花瓣一樣,在孱弱中硬是保持著強健,多麼令人心碎。
如果說,他們是不抱希望的衝撞,窮盡一切方法才下定決心要絕食直至送醫方休(且還不罷休),那麼相對於唐吉珂德的他們,風車就是風力發電機組、能源局和德商英華威了。唐吉珂德是悲劇的。也許,小地方的小老百姓一生要不是默默無聞,也註定只能活得像一場悲劇。但是,風還繼續吹著,風向能夠改變,只要夠多人一起用力吹,我們可以一起成為一台更大的風車,吹走所有不公義,生產改革的巨大能量──像是,詩人羅智成的詩句這麼說:「要像風車或/風力發電機/迎面而來的/空曠/都是你的力量」。
這一時的空曠,需要你我的填補。
至於離岸風電最大的挑戰無非是海鹽的侵蝕,海上鑽油平台也會遇到的狀況!
stunmaker wrote:
已經回答過的問題,你假裝看不到.沒關係我可以再回答一次.
根據馬任內(2009年)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八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衡量電網穩定性,
在現有電網最接近再生能源發電集結地點予以併聯、躉購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
期間所需之電力; 電業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絕.
政府不需要興建跟維修,但是當業者把風場蓋好發出電力後,政府必須依法併聯躉購.
大大啊,所以 #不是完全不用錢 阿!
先不論國內外廠商是不是真的佛心或良心企業還是慈善團體...
製作維護不用錢
其他地方要錢啊!!!
我的提問就在這裡,你拐彎抹腳的跟某位臉書的大大好相似阿~請問你是他嗎:)
因為使用者付費,這個事情明明就很天經地義的事情,何必拐歪抹角或是只著重製造維修不用花錢

第二個回答也很妙,把我貼出來的資料擷取單一能源的處理方式,來無視風力發電太陽能的同樣情形下的處理方式
核能(核三廠)在十級風的時候【開始降載】且使用該核電廠發電能力的30%去運作發電!
如你所貼的。
那麼風力發電嘞XDDDD 政府給的資料不就是9級~10級初的時候【就要停機】了阿XDD
那麼風力發電嘞XDDDD 政府給的資料不就是9級~10級初的時候【就要停機】了阿XDD
那麼風力發電嘞XDDDD 政府給的資料不就是9級~10級初的時候【就要停機】了阿XDD
政府網站提到的風力發電文章

==
你是不是沒有查過資料就拿來對比www
大大有沒有看我前面提出的資料阿??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514177&p=214&p=214#77917894
整理一下
風力發電官方指出不能超過每秒25公尺的風速,這風速換算後大約9級末~10級初的風速。
風力發電 就要停止運轉囉,不然會轉斷XD

核能呢,感謝你再次佐證核電廠更穩固,且同樣在10級風的時候,即使是十級末的風速
每秒28.4公尺時,依舊可以使用30%的能力 #進行發電!

什麼,你說十六級風核電廠要停止喔?
16級風的風速是: 每秒51~56公尺,那時候風力機組在幹嘛XD 在每秒25公尺的風速(十級)時就已經晚安估奈睡覺覺啦~
發電量0%
不是嗎0.0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sportsw wrote:
大大啊,所以 #不是完全不用錢 阿!
本人從未說過這種話,請你不要信口汙衊!
在懶人包問題1已經寫得非常非常清楚,請你從頭到尾再看一遍,
當然你一定又會強調你什麼都沒看到,沒關係我直接再轉貼過來.
問題1: 政府要花兩兆蓋離岸風電?
答: 完全錯誤,政府不會花任何一毛錢蓋風機.
離岸風電由開發商負責建造,維護與運營,政府只出錢向開發商買電,簽訂20年購電合約.
國際已證明FiT (Feed-in Tariff)最適合綠能初期發展,歐盟多國採此制度,如下表:

實例解說:
陸域風電開發商以台電跟民營英華威為主(另有東鋼). 開發商買風機造風場,發電後售予
台電賺取電費,扣除建置/維護/利息等成本即為利潤.
本人完全按照法令回答問題,如果你認為法條有誤,請你去找立法的人,不要找我.
stunmaker wrote:
本人從未說過這種話,請你不要信口汙衊!
在懶人包問題1已經寫得非常非常清楚,請你從頭到尾再看一遍,
當然你一定又會強調你什麼都沒看到,沒關係我直接再轉貼過來.
問題1: 政府要花兩兆蓋離岸風電?
答: 完全錯誤,政府不會花任何一毛錢蓋風機.
離岸風電由開發商負責建造,維護與運營,政府只出錢向開發商買電,簽訂20年購電合約.
國際已證明FiT (Feed-in Tariff)最適合綠能初期發展,歐盟多國採此制度,如下表:
實例解說:
陸域風電開發商以台電跟民營英華威為主(另有東鋼). 開發商買風機造風場,發電後售予
台電賺取電費,扣除建置/維護/利息等成本即為利潤.
本人完全按照法令回答問題,如果你認為法條有誤,請你去找立法的人,不要找我.
大大,可否解釋一下那裡有 #汙衊 XD
汙衊的解釋
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在這討論串的第一篇回應
樓層連結
小弟我當然有看過你的第一篇文章才來這邊提出真正跟人民有關的問題。
同時,我支持風機與太陽能綠能核能並行發展,絕對不會、也沒有完全否定風機與太陽能他會發電的事實~~
你回應第一個問題點,對我來說就是避重就輕。
廠商製作、維護、中華民國政府只需要【買電】...
先不論風力時有時無、靠天吃飯的能源轉換比例,
政府買電、
會不會要讓中華民國國民在用電時付電費?
絕對要!
付多少,會不會將其轉嫁到人民上?
我覺得是會的。
畢竟...廠商不是佛心慈濟功德會,他是一間要賺錢的廠商,廠商要賺錢的確是天經地義(只要沒有任何違法事件),這點我敢向你說明:我絕對沒有否定廠商賺錢這件事 :)
也就是說以常理來說,廠商製作並維護風力發電機組後,放鞭炮開始運轉發電(先不論是不是一年365天都有足夠且不超過風速的天候狀況),政府向廠商 #買電 就算廠商算政府成本價,政府會不會要將這個成本算入台電人員的各種成本、接著再轉換成一般民眾的電費?
何況,有做生意的就知道一個概念...
要降低成本、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自己有的東西、自己能生產的東西,跟別人買,永遠不會比自己生產來的便宜、來的好控制。
這裡也特別感謝你替馬英九政府大力推動風力太陽能的綠能建設來背書,因為有些網路的人會顛倒是非說以前沒在發展綠能。
這邊小結一下:
我可沒有說過任何有關:要花兩兆 這類的話,
還你一句話:不要污衊可以嗎?
我只是在意、提問真正到消費者身上是不是也要付費、分擔這綠能 #購電 的部分而已~呵呵。
不要說政府向廠商購電,就不算在風力發電這整套裡面,因為你要花錢購電、才能將這些能源給中華民國的人民使用!,人民要用電、就是要付錢(電費)
對中華民國政府而言,不是自己製作的能源、就是要花錢買,就像天然氣一樣,我國沒有天然氣的資源,因此必須向國外採購,而不是自己生產能源。
最後還是要有第一個問題的ENDING~
不需要沒事就說擊潰誰誰誰,或誰誰誰信口開河不然會自取其辱?
這對比較沒見過世面的人可能還有一點作用,但對於會GOOGLE資料、多看不同意見並接收資訊的人來說,是沒有用、沒有意義的:)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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