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688 wrote:實質講證據, 3個禮(恕刪) 自己寫的論文有需要花多少時間準備論文辛苦寫下的東西都會保存好 不是自己寫的就隨意了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就是這樣 碩論就是花錢找槍手寫對於寫得很辛苦的人 論文就像親生孩子一樣 保護得很好
R1688 wrote:感謝T兄回復!小弟在主文中, 已說明蘇宏達的違反程序做為, 這是不可原諒的錯誤.天下有哪個學倫會, 是召開記者會, 校長參與其中的? 簡直令人傻眼. 教育部的處理原則是規定保密沒錯,但是我相信社會大眾會希望公開透明,我認為台大學倫會只公布自己想講的部分,卻沒有公布完整的雙方證據的資料這是不對的.在不涉及私人隱私部分,像余正煌關鍵的2016.01.28論文版本我認為應該公布的.但林智堅如果還是一直拿台大開記者會說違反程序正義來當擋箭牌,而提不出新證據,那還是退選好嘛!看看他上節目講的,他對於寫論文的認知到底有沒有問題啊?還要跟余正煌對質?為何不自己先去測謊證明呢?用什麼捍衛清白人格呢?嘴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