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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 能源豆問 第一季 09 核廢料

Cavendish Lab wrote:
敢問孤鴻兄是什麼專業?清大核工系嗎?


清大核工系訓練出來的人邏輯和知識應該會更好一點。這位孤鴻在幾年前還曾經說乏核燃料放射性比未使用過的核燃料還低,所以埋起來就好,顯然連核廢料基本ABC都不清楚。
Cavendish Lab wrote:
敢問孤鴻兄是什麼專業(恕刪)


應該不是,李敏教授與葉宗洸教授不可能教出這種"水準"。

他這水準比較像是凱達格蘭學校
真理越辯越明,謝謝孤鴻兄引我的文

孤鴻海上來 wrote:
像你們這種愚蠢擁核,到處散播核廢料不用管安全,混淆視聽把儀器管理當成核廢管理,甚至扭曲事實說輻射源不是低階核廢料,你們這些擁核奸臣小人就應該全家去死一死。才對得起那些因核廢喪命的冤魂。


孤鴻兄真的被打臉到語文倫次了!
小弟在196樓已經說明如下:
請指出小弟2bod在此樓哪裡有 到處散播核廢料不用管安全,甚至扭曲事實說輻射源不是低階核廢料
您尚未回應我,還到處鬼打牆

回到本樓
請再指出小弟2bod在此樓哪裡有 到處散播核廢料不用管安全,混淆視聽把儀器管理當成核廢管理,甚至扭曲事實說輻射源不是低階核廢料

您一再貼出因 放射性醫療儀器管理不當 而造成病變或死亡的圖片,其意是 [因噎廢食]
孤鴻兄是要禁止醫院使用放射性醫療設施嗎!?


孤鴻海上來 wrote:
愚蠢擁核還以為黃士修那種想把核廢帶回家是對的,真的是愚蠢到無可救藥。上個把93克低階核廢帶回家五天的小偷,已經手指爛掉而剁掉了。(養樂多100g, 他帶回家的93克,比養樂多還輕。)


請指出小弟2bod在此樓哪裡 以為黃士修那種想把核廢帶回家是對的
PS. 引言就要引對人,不然又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孤鴻海上來 wrote:
而那些低階核廢,本來簡單的做近地表處置,合格封裝淺埋300年就人畜無害。1987年IAEA就指導巴西做了處置,巴西這個核廢問題就重獲安全。但是台灣愚蠢擁核這些奸臣小人,瞎胡鬧了這麼多年還不知道低階核廢近地表處置這個正確解答。只會拼命東拉西扯講一堆錯的方案拖台錢,台灣愚蠢擁核這些奸佞真的是白爛無極限。


低放射性廢棄物:
低階核廢廢料體積最為龐大,本來就是存放300年就人畜無害,只要政府合理宣導就好
就是有些愚蠢廢核人士,喜歡把兩者混為一談,甚至抗議布條上還出現匪夷所思的[用愛發電]
核四廠只有兩組發電機,但卻未雨綢繆收購將近6組發電機的土地,我看就是未來就地存放而準備的

高放射性核廢料
Q4-3:國際上對於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的發展情形為何?
資料提供單位:物管局
答:
核廢料處置是核廢料的最後管理階段,國際間已經充分證明高階核廢料採深地層處置方式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將用過核子燃料埋藏於深約300至1000公尺之穩定地層中,以與人類生活環境隔離。
芬蘭於2004年在奧基洛托(Olkiluoto)建造高階核廢料深層地質實驗室,核能後端營運專責機構Posiva於2012年12月提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設施之建造執照申請,政府於2015年11月核准申請,該深層地質處置設施規劃於2023年啟用
瑞典於2009年選出福斯馬克(Forsmark)為處置場址,2011年3月由瑞典專責機構SKB提出建造申請,預定於2030年啟用處置場
法國於1998年選出布雷(Bure) 為優先調查場址,法國專責機構Andra預計於2019年提出建造申請,規劃2025年開始先導階段(pilot phase)處置作業。
這些國家的作法,不僅符合環境保護原則,也考量了跨世代正義的問題,為國際間所認同與推薦。

回到本樓
以核養綠不是永遠都要用核能,而是把核能發電當作綠電發展的過渡期能源,而非無核家園的[以火養綠]
歐、美、蘇、中、日 各大國也有核廢料的問題,量比我們大更多,井蛙們又何須庸人自擾
等這些大國想好對策,我們再比照辦理不就好了,難道您還指望M01的網友們有任何高見嗎?
如果這些大國們真的不要臉,隨意處置核廢料,就真的落實您孤鴻兄在197樓的指控【欠缺基本道德】
核廢料不是問題,應該各國都一樣吧

趁颱風夜,載核廢料經過馬里亞納海溝

總是很不小心,大浪都把廢料打入海溝了

如果有人不相信,那就潛入海溝調查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29x5x5x2 wrote:
趁颱風夜,載核廢料經過馬里亞納海溝
總是很不小心,大浪都把廢料打入海溝了
如果有人不相信,那就潛入海溝調查


鳥頭哥您的意見其實早有人這樣做了,只是後來被禁止了

1972年各國通過《防止傾倒廢棄物和其他物質造成海洋汙染的倫敦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of Marine Pollution by Dumping of Wastes and Other Matter),簡稱為《倫敦公約》,於1975年生效,禁止向海洋傾倒高放射性廢棄物,包括固體及液體。但此時仍然允許在取得許可的情形下棄置低放射性廢棄物,直到1993年《公約》才通過決議完全禁止在海上丟棄「桶裝」放射性廢棄物。為德不卒的是,從核電廠直接將含有輻射的廢水排入海中,並不在《公約》禁令範圍內。

再者馬里亞納海溝最深可達11000米,水壓巨大,會破壞這些金屬罐
如果發明出抗高壓的容器,建造昂貴的水下工程,但處理成本似乎太大
而且海水具有極強的腐蝕性,洋流運動,劇烈的板塊運動,可能會把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海水和容器卷到海岸,和靠近人類生活的城市附近
一些海洋生物也會遭遇輻射,變異或者無法發育,這也造成了人類食物的污染。

延伸討論如下:
核廢料丟太空GG:因為火箭有6%機率發射失敗,屆時會導致輻射在空中噴發與蔓延
核廢料丟火山GG:因為岩漿無法稀釋或吞沒輻射,若火山不小心爆發,則等同輻射與火山灰瀰漫在空中
2bod wrote:
再者馬里亞納海溝最深可達11000米,水壓巨大,會破壞這些金屬罐
如果發明出抗高壓的容器,建造昂貴的水下工程,但處理成本似乎太大
而且海水具有極強的腐蝕性,洋流運動,劇烈的板塊運動,可能會把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海水和容器卷到海岸,和靠近人類生活的城市附近
一些海洋生物也會遭遇輻射,變異或者無法發育,這也造成了人類食物的污染。


早就抓到畸形魚,反正大家都說:核廢料不是我丟的,你又能怎樣?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29x5x5x2 wrote:
早就抓到畸形魚,反正大家都說:核廢料不是我丟的,你又能怎樣?


所以才會有 助日代表 這個稱號
西布克F91 wrote:
那是以運轉40年為目標
設計年限至少100年

實際最終會放多少年呢?
完全不敢想阿


這會用科學方式計算
(1)乾貯場運轉40年,是對衰變熱做預估,推算40年就會冷卻到低於深埋場工作溫度,之後才能深埋
(2)乾貯桶壽期一般是50~60年。美規乾貯桶基本壽期60年。

所以台灣如果用美規乾貯桶,實際上乾貯階段會放40~60年。在還不用換乾貯桶的狀況下就深埋。
====
美規乾貯桶基本壽期60年,台灣乾貯場設計年限100年...大致上都是抓乾貯40年的一個寬限用的倍數來算
Goat39 wrote:
台灣每年因為空氣污染致死的人數可達兩萬人

但是台灣火力發電基本上有管制排放,
目前台電各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皆符合中央及地方環保排放標準。
所以沒有你講的那種死一片的空氣汙染。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216#b03
你家中秋烤肉的空氣汙染,用PPM來算不知道高出火力發電幾倍
Goat39 wrote:
尤其是天然氣發電,發電前的開採滲漏就開始造成全球暖化!

空氣汙染他媽的跟核廢料有甚麼關係?
每次講到核廢料,你們這些愚蠢擁核奸臣小人,就開始東拉西扯找一堆不相關的事情來推拖,根本只會搞成債留子孫。你們愚蠢擁核奸臣小人這種是欠缺基本道德的卑劣行為,應受到國際斥責。


核廢料的解法,全世界都早就知道(1)高階冷卻數十年後深地質處置(2)低階近地表處置
台灣原能會的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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