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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做法是正確。管制【港女命案兇嫌入境台灣,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

另外,不管犯人是自願還是被港府脅迫的
難道他被特勤人員押上飛機飛來台灣要入境
台灣政府要直接原機遣返嗎?
重視人權歸重視人權
他要入境就是抓了受審罷
不然台灣政府可以大方一點,將他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永遠不得入境,所犯殺人罪就不用審了
甚麼議題都能無限上綱的混再一起做 撒尿牛丸
我真的佩服01新聞常常發文的這些帳號
ebola01 wrote:
...(恕刪)


老吳說話了
和韓不同調, 打了這些人的臉
開樓任務交給你了
自願不自願有差嗎?

今天如果有互助引渡,

難道就不是強迫?

抓犯人審判還要看犯人自不自願勒?

這些綠腦的邏輯真是匪夷所思!


Deoxyribose wrote:
正因為沒有聽到他告白...(恕刪)
ebola01 wrote:
===人來了不給證據...(恕刪)


民進黨或蔡英文要你食排泄物⋯

也是正確做法嗎?
咱們政府跟有些人回覆真的都好奇怪,可能是別人家女兒死所以才不關你事,可以切割得如此乾淨
Deoxyribose wrote:
你還在跳針, 講什麼強染政治色彩
我說過了, 當反送中發生, 這案子就被上了政治色彩
何來強染?
港府那邊政治操作, 台灣當局自然政治考量
你們硬要導向其為單純司法案件別有居心當別人不知?
藍營無視兩岸三地的政治問題
卻以政治的角度來批判綠營政治操作?
既然兩岸早已經制定有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那為何去年不移交犯人, 對台灣當局要求無視?
又為何港府還要修送中條例, 把台灣一起寫進去?
港府或大陸怎麼定義台灣的主權定位?
你不去質疑這些
(恕刪)


又在鬼扯啥政治案件..殺人叫政治案件?

外國人在台灣不管殺了誰..管轄權本來就是在台灣...再怎樣也是台灣來調查..所有證據都在台灣.香港要提供啥?

整天只會鬼扯魚目混珠?

這不是啥政治案件..這是殺人案..本來就應該台灣審理.那以後外國人在台灣犯罪一律叫政治案件就不審了嗎?

法院都發布通緝了..人家要來投案台灣拒絕入境?這是啥?

護主權?台灣的司法主權就是被菜桶所糟蹋的..護啥主權?

政治案件?少在這裡鬼扯了..啥叫政治案件?你定義一下?六法全書或憲法有定義啥叫政治案件不審的?

他是不是自願跟他所犯殺人罪有啥關係?自願叫自首.叫投案?怎了有啥問題?

一派胡言的鬼扯..
warrenwang111 wrote:
又在鬼扯啥政治案件....(恕刪)


我覺得可以為了拒收自首通緝犯而鬼話連篇的政府令人匪夷所思.
但我真心覺得那些聽了鬼話連篇還能信以為真的人腦袋究竟裝了什麼屎?
中國、港府的做法 , 滿像蘆溝橋事變,日本軍方的作法,
放一個日本兵進去 , 然後拿那個日本兵作文章
k6573 wrote:
中國、港府的做法 ,...(恕刪)


那兩人是中國、港府派來,演一齣男殺女的戲?
一條人命消失,既然還有這種陰謀的言論,我有沒有看錯什麼
Deoxyribose wrote:
老吳說話了和韓不同調...(恕刪)


國與國交流 都過來!

陳由豪 曾正仁 羅福助
都遣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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