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cs wrote:
國安局???這是行政...(恕刪)
行政調查, 先追究行政責任; 而後司法調查, 更進一步追查審判其刑事責任.
兩者僅有先後之別, 負完行政責任, 只是第一步; 而後還是要面對司法, 兩者並無衝突.
R1688 wrote:請不要複製貼上,不同樓好歹用不同措辭,這樣很不敬業,我想打臉都覺得手軟
行政調查, 先追究行...(恕刪)
R1688 wrote:這種說法, 是無知而且惡毒的.上下交相賊, 過往成陋習, 並非所謂通和.依法執政, 鐵面無私, 才是國政常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