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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說服 "反對" 同性可以 "結婚" 的人

(同志)「打假球取得詐騙勝利」

沒有在打假球,

大法官釋憲!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什麼叫打假球?

你以爲可以用公投限制台灣公民的憲法權利?你才是沒有法治觀念!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



用打假球詐騙取...(恕刪)
下面這個人,把同志跟頂新食安案相比
wwwmo wrote:



同性戀只會打 ...(恕刪)



反同的人又在秀下限?

什麼人獸交!椅子交!亂倫!多妻!各種荒繆比擬,

連頂新都出來了!

反同派能不能有一個稍微有一點程度的人出來?

chenligo wrote:
我還以為你有點腦,原來只是這樣子的程度而已,我懶得跟你廢話。
同志要的只是「平等」權利,


我也懶得跟你廢話!
男女生理上不同,所以各種權利跟義務有平等嗎?
同樣,同志心理上跟一般人有不同,所以權利義務也要跟常人平等?

第 20 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你說要平等,OK阿!女女哪一個要當男方,乖乖給我去服義務役!千萬別給我躲喔!不是愛拿憲法當擋箭牌?
chenligo wrote:
「同志團體得寸進尺...(恕刪)



少來鑽法律漏洞就能來爭平等

你們的平等就是在來破壞台灣的傳統善良風俗人情味的平等上


以後是不是又要爭別的平等來破壞台灣的傳統阿

這樣還有完沒完

台灣都不像台灣

這樣就叫進步喔

把台灣的傳統搞到亂七八糟莫名其妙

這麼要同志結婚為何不去能同志結婚國家待就好

簡直跟侵略沒兩樣

還敢講平等


追根究柢就是一個沒很認同這個國家在亂搞

你們才能這這樣的鑽法律漏洞

如果在很認同國家的地方上

要改變一個國家傳統風俗

根本不可能

你們要的平等就是在破壞一個國家好不容易辛苦維持的傳統特色上











平等,平等,明明不一樣的東西,要怎平等?
權利要平等,義務為甚麼不去爭平等?
同工同酬才叫平等,不同工卻同酬,這個叫詐騙。

看看這個團體,在各方面都是就一群不想盡義務卻又想享權利的組合?不是只發生在同婚這件事上面而已。

人生都他們享受,送命都別人去。天天平等權利掛嘴上的,最會爭“自己”的權利。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一句話:立專法就是歧視
這可是同志自己說的,自諘的感覺如此之好。
現在可是立專法喔!超好笑的!


這世界本來就沒有平等這回事,更沒有基本人權這回事
不要活在自己的幻想裡
現在用的憲法是民國36年的產物(民法更早)
當初制定時根本就沒想過同志問題
然後70年過去後 被10幾個稱做"大法官"的人,認定民法違憲 且設定期限自動生效

不是不能改
可以一步一步來,溝通
但根本不是這樣
手段粗爆,硬上
我就是要一次做到底,反我者就是歧視
這垃圾政府與同運人士一樣
溝通不是選項
將所有反對者抹屎、貼標籤(歧視、侵害人權、恐同、反同)
歐美的屎,再怎吹捧,也是一坨屎
chenligo wrote:
(同志)「打假球取得詐騙勝利」
沒有在打假球,
大法官釋憲!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什麼叫打假球?
你以爲可以用公投限制台灣公民的憲法權利?你才是沒有法治觀念!


是誰說立專法是歧視,現在又變不歧視...

拿大法官出來嘴??你不知道公投是直接民權,遇到公投結果也必須要低頭..

間接民權遇到直接民權還可以打折扣??

假設公投台灣要獨立,拿大法官解釋出來就可以抵抗公投結果,那還要公投幹嘛,憲法又不是不能修。

這些立委就是不守公投結果,拼命拿大法官出來解釋....跟我講法治....別搞笑了吧...

這不是打假球...??

chenligo wrote:
你反正充滿偏見歧視,懶得跟你廢話,只是我要告訴你:

你

充

滿

偏

見

歧

視.(恕刪)



我打了不少字,如果你無法理性討論,如果你無法提出論點來反駁我,
就可以請你不需要硬要回我文...辛苦您了...

連懶得跟你廢話...都出來了...
真讓人好奇,到底你們的中文有多好?智商有多高?公投題目都能倒背如流,不用帶小抄...實在好棒棒...

我最簡單的問題提出來,
你們也沒能回答我:

當時公投結果出來,一些彩虹旗頭像們,為什麼要崩潰痛哭?
為什麼有人要哭喊..乾脆去自殺??為什麼要對台灣社會徹底失望??
難道這些人,當時也是中文不好??理解力有問題???
現在莫名其妙的專法過了,大家不但中文變好了...還可以整天在網路上FB狂酸人??


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這個修法過程與結果,是否有符合大家的期待?是否符合公投的民意表達?是否有嚴謹的立法??..
這也不需要再爭辯了...因為專法都立了...話都你們在講...(人民手中只剩一張選票而已)

我本來就是比較中性一點的民眾,
我沒有宗教信仰,不怕街上看到兩男親熱,不擔心神滅世人,不害怕他們說的:愛滋病因立法而大肆傳染,
甚至也可以接受我家小孩在適當年齡接受正確良好的兩性觀念、平權教育,

只是看到社會溝通的對話過程、蔡政府的誇張、彩虹旗支持者在網路上的嘴臉,
讓我忍不住抒發一下己見罷了...(也沒這麼有空整天打筆戰,亂沒意義的)

歧視與偏見,這兩頂帽子,真的很好使...
幫別人戴上,真容易...也不需要再有對話了...

九百刀說:不支持同婚是不尊重人,
(所以日韓還真是不尊重人,超落後的國家,希望我們國人不要再去旅遊了...醬)
這樣的標題來定調,真是爽快或是又讓網友高潮....但...然後呢???
就是要準備開戰了嗎??...七百萬人就會被罵醒,大家頭像就會立馬掛上彩虹旗然後好棒棒嗎??

這真的不是我心中所想的,理性對話,互相諒解,互相包容,的進步社會...
看了..就..真的只是...令人搖頭...罷了...

RentHA wrote:
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恕刪)
你到底懂不懂為什麼人家要爭取同性婚姻啊?不懂就別在那亂扯,滿腦子就只會OX而已,同性婚姻跟OX有什麼直接關係?沒有同性婚姻就不能OX了嗎?

同性婚姻主要是在爭取在另一半發生意外或危難之時,可以立即簽屬手術同意書讓醫院可以有所依據,亂扯什麼父母OX、兄弟OX的,滿腦子就只想要OX你還能幹什麼?如果沒有同性婚姻法,同性戀人沒有婚姻關係,依照現行民法規定,當另一半發生意外需要簽屬手術同意書的時候,他(她)的親人可能遠在高雄甚至台東,請問誰來簽?你沒有身分證明可以證明你跟他(她)是配偶或親人關係,醫院敢動手術嗎?人可以笨但不能蠢啊!

還反對同婚主要原因咧,真不想笑話你們這些人,請問同性婚姻法成立會改變你的性向嗎?會改變你的婚姻關係嗎?有規定你只能跟同性結婚嗎?


uwap2010 wrote:
可能小英覺得我們落後...(恕刪)
請先去搞懂愛滋病傳染途徑跟原因,還有非洲豬瘟,唉~~人可以笨但真的不能蠢啊!你這說詞拿出去說會被人家笑話我們台灣教育失敗啊!連愛滋病跟非洲豬瘟的基本常識都沒有



RentHA wrote:
大多數人電影、影集、...(恕刪)
所以你跟異性要OX的時候會先昭告天下嗎?這是什麼癖好啊?第一次聽說過,下次記得要跟異性OX的時候記得上來PO文昭告一下,讓我們也去觀摩觀摩....人可以沒有學識,但不能沒有常識啊!你自己先套用到異性戀來看看通不通,別再用你那無知來看待同性婚姻法,說出去會被笑的....
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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