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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法行政的精神,本來就不能補件


bian0728 wrote:
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恕刪)


啊,沒問題標準一致,大家講法嘛,高等法院說黨產違憲暫停,那停了沒有?陽大的不合法性有監院認證那執行了沒有,要守就一起守,不守就一起不守,自己任意違法但委人家嚴格遵守,你睡醒了沒有
超雙黃線就是違法,因為有生命危險...開龜速車是道德跟素質問題..
要公務員用手段治那些龜速車除非有法規依循,不然只能勸導..
如果龜速車主絕食抗議,主張沒有人規定不能龜速,然後政府被批無能..,那只好也來個信用評級,覺得你來亂的就不讓你開車..
大快人心這樣...


sidney999 wrote:
對目前公務員的素質是...(恕刪)
相反了吧
應該是法律沒規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
規定時間內送件
但是沒規定不能補件的話
就應該不能阻擋人補件
如果是阻擋 應該屬於個人或個別單位自行解釋條文
所以應該進入訴訟來裁定
而不是說沒規定可以補件就不能補件

法律沒規定你可以吃飯所以你不能吃飯,不然犯法喔。
toxin0702 wrote:
相反了吧
應該是法律沒規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
規定時間內送件
但是沒規定不能補件的話
就應該不能阻擋人補件
如果是阻擋 應該屬於個人或個別單位自行解釋條文
所以應該進入訴訟來裁定
而不是說沒規定可以補件就不能補件

法律沒規定你可以吃飯所以你不能吃飯,不然犯法喔。(恕刪)


一般人來說
法律沒規定的就可以做
所以黃先生補件沒違法OK(黃先生並沒有被開罰阿!!)

但是對公務員來說
應該依法行政
在執行行政流程的時候
法律沒規定的就不能執行
所以中選會不收補件也OK

這樣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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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問題

這裡都有答案
https://www.ey.gov.tw/Page/F727E84105F1E83A/62157e00-1b67-4022-91c9-5047814dd958

不過這些說法各位法律達人想必都無法認同
沒關係
黃先生已提出法律救濟
多說無益
之後就來看看結果吧
法律沒規定不可補件, 然後公務員"可以選擇不做",
早說嘛, 原來我們綠色執政的法律解釋又變回古代衙門,
多說無益, 反正綠色護衛隊心理從沒有真正的民主正義, 講白了, 只有爭權奪利是他們在意的.
雙黃線超車就是違法, 但有些劃分道線的路段, 超車時比劃雙黃線的路段更加危險...
龜速擋道的確是道德跟素質問題, 但號稱合法而龜速擋道的是誰呢?

我的文意真的這麼難懂? 龜速指的是絕食的公投申請人? 還是阻礙公投的中選會...

政府可以來個信用評級,覺得你來亂的就不讓你開車..大快人心這樣...
這是綠色執政的想法嗎? 恩, 很值得選民們參考...


jeiweng wrote:
超雙黃線就是違法,因為有生命危險...開龜速車是道德跟素質問題..
要公務員用手段治那些龜速車除非有法規依循,不然只能勸導..
如果龜速車主絕食抗議,主張沒有人規定不能龜速,然後政府被批無能..,那只好也來個信用評級,覺得你來亂的就不讓你開車..
大快人心這樣...
老兄
拖過9/14了當然不能再點收了....
中選會今天可熱鬧囉
不再只有核終在抗議
連幸福盟跟愛家盟的也都去抗議了
現代人都這樣啦
沒婊到你之前大家都不關心不出聲
婊到你時唉唉叫的比誰都大聲
中選會依法行政!....嗯...哥巴契夫頭髮最多
哈哈哈~~~
簡直鬼扯蛋+腦筋邏輯不清
法律就是你說了算~是嗎??

aber0621 wrote:
老兄
拖過9/14了當然不能再點收了....
中選會今天可熱鬧囉
不再只有核終在抗議
連幸福盟跟愛家盟的也都去抗議了
現代人都這樣啦
沒婊到你之前大家都不關心不出聲
婊到你時唉唉叫的比誰都大聲
中選會依法行政!....嗯...哥巴契夫頭髮最多

中選會這樣搞下去

開始擔心起年底縣市長選舉能不能如期舉行了

唉!!
本來對所謂的以核養綠公投, 我也沒有什麼意見,
就算以後必須支付更多的電費, 也沒差那些錢,
至於火力發電是否增加PM2.5, 或是CO2, 反正我也快60歲了, 給年輕人去煩心就好...

但對道路上合法龜車擋道的人, 老實說不知為何, 就是有一股火會上來...
可能因此, 對所謂合法阻礙以核養綠公投的中選會, 就非常的不認同...
目前對以核養綠公投, 立場已轉變為完全支持...
就這樣了.

bian0728 wrote:
對一般人來說法律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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