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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小客5509 wrote:
敢問無法生育孩子而意...(恕刪)

你這是預設立場,同志無法生育就現行法律代理孕母也不可能,這法案附加的不過讓這些單位不能因性傾向歧視,而想有孩子的夫夫或妻妻能得償所願。也不是設什麼限制,而是歧視本來就是不對。就像身障也有工作權,政府也設下法條開方便門給他門,你不會說因為這些有利於他門的法條是對一般健康人工作權的剝削吧!同理偏遠地區原住民學測有加權,你不會說他們排擠掉你小孩上名校的機率?!
steventsao.tw wrote:
更進一步,兩個爸爸或...(恕刪)

有些事行了就會知道,爸爸、阿爹也行啊
TXLC wrote:
婚姻法是規範男女的遊...(恕刪)

如果伴侶法能和婚姻法一模一樣我不反對啊
wirklich1021 wrote:
所以因為有一群人沒糖...(恕刪)

請問拆掉糖廠怎麼來的,“修改民法”充其量也不過是改裝的更完備,你有被害妄想吧

xzelda wrote:
明顯是抹黑,戀童癖是精神病...(恕刪)

喜歡孩童是戀童癖是精神病
喜歡同性是戀同癖.......

xzelda wrote:
請問拆掉糖廠怎麼來的...(恕刪)

嘴巴放乾淨點,我可沒攻擊你吧?怎麼,有疑問也不行?
還是討論問題一定要用批評謾罵?
你真以為修民法只是改幾個字?你知道光是從「父母」改成「雙親」牽涉到的法條有多少嗎?
親屬法、繼承法、稅法…
幾乎整個法律體系都要修,用拆掉糖廠重蓋比喻有錯嗎?
明明可以用特別法解決的事情,非要用修根本的民法來解決?
講出個道理啊?


小客5509 wrote:
至於支持跟協助他們修改的立委等才不管台灣是否實質空轉, 通過就有名聲--如平權立委

知道為什麼尤大立委奉蔡皇上意要在今年底強渡關山嗎?
因為兩公約審查明年初要開會了。
連結

xzelda wrote:
如果伴侶法能和婚姻法一模一樣我不反對啊

如果同志戀跟異性戀一樣可以生出小孩,我也不反對伴侶法能和婚姻法一模一樣啊。
wirklich1021 wrote:
你知道光是從父母改成雙親牽涉到的法條有多少嗎?

父母改成雙親,(外)祖父母就改為雙親之一的雙親。
我覺得xzelda滿誠懇的,
就立專法, 一切比照現行婚姻制度, 應該不過分

收養小孩, 就其中一個收養,
因為兩個爹, 或兩個娘, 一般人比較不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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