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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天理何在?!

yuffany wrote:
如果你家小孩到人家...(恕刪)


不知道你有沒遇過家裡遭小偷,我家前幾年接連遭三次小偷,一次白天,兩次凌晨,

白天沒人在家也就算了,一次凌晨只有我媽在家,事後聽我媽哭得唏哩嘩啦,嚇都嚇死了,

接連很長一段時間都睡不好,

最後一次我剛好有在家被我遇到...,我叫我媽不要下樓太危險,

我才往樓下看就看到一個戴全罩安全帽,手上還有拿工具,

當下我也很緊張,也猶豫該不該下樓,但想被偷這麼多次,財務上的損失也不少,

還要整天活在恐懼之中,我慢慢下樓拿著球棒就往他後腦打下去,他也有反擊被我閃掉,後來就從後門跑了

就算當時他沒戴安全帽,我也是會狠狠地打下去,會有時間想他會不會腦震盪、有後遺症或是變植物人嗎?

我難道就不怕自己或是家人因為抓小偷而遭受傷害嗎? (我當下雖然憤怒但也是緊張到手在抖...)

我實在不懂你為小偷設想的這麼多理由,為小偷考慮他們的生命安全,

一般老百姓的財務、生命安全呢? 難道就眼睜睜給他偷嗎?

錢也是我們辛苦賺的,每次報案作筆錄還要花一堆時間,過了幾年不要說抓到,連個消息都沒有,

筆錄當下連警察都先給你打預防針說這種很難抓的到人,真不知道法律是保護好人還壞人。

老實說如果當時我有槍械,我還真想給他幾槍...

所以你舉的例子,根本無稽之談,遇過你心裡只有"幹"字,可以形容。
司法獨立是建立在多數民意的基礎上,因為是先有多數民意才會有法律的制定,問題是法律人自己搞司法獨立搞到85%的人民不信任司法,變成法律定的是一套,但做的卻是另一套,這真是世界奇蹟。
當年陳進興也跟護士以及女學生說,讓我解一下就好............
Gugugu wrote:
新聞都只寫打死竊賊...(恕刪)
沒天理阿

jackalyang01 wrote:
剛看到這則新聞,實...(恕刪)

洄瀾之子 wrote:
法官的自由心證佔了..警察來了,被打的跟警察說要告對方傷害
結果打人的也告被打的傷害...互毆(恕刪)


捷運上先打小孩的傢伙,那個案件很可能就是這樣

這幾十年的"法治",
讓大家不敢救車禍傷者
不敢路見不平見義勇為
賊人進門不敢挺身護衛家人安全(孕婦!..)=>甚至還可衍生賊人家屬可以出來求償的下場。我們繼續看下去。或許這是國外媒體對"寶島"法治肅然起敬的開端。

袞袞諸公,知道人民的憤怒嗎?轉型正義? 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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