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觀念不見得會隨著時...(恕刪) 難怪,當我們指責阿富汗(根據他們法律)丟石頭把“通姦”女人慢慢的砸到死的時候,總是被阿富汗人笑我們不懂當地的民情風俗。呵呵,跟某些人談人權、談隱私,就像跟夏蟲語冰一樣。
kantinger wrote:就參考最愛跟全世界談人權跟隱私的美國會不會就清楚多了? 美國中西部那幾個牛仔州,他們的通姦罪只有半套而已。他們沒辦法依法蒐證通姦的直接證據(性器官交合),頂多是陪審團旁敲側擊用間接證據來段案。
橄欖綠 wrote:難怪,當我們指責阿富汗(根據他們法律)丟石頭把“通姦”女人慢慢的砸到死的時候,總是被阿富汗人笑我們不懂當地的民情風俗。呵呵,跟某些人談人權、談隱私,就像跟夏蟲語冰一樣。 之前不是說過人權.隱私不能無限上綱嗎?你既然知道為被判死刑的人渣談人權不妥(175F),那在阿富汗通姦是極刑,律法已經告訴人民了,人民如果還觸犯,那還有啥好說的?像阿富汗等這些伊斯蘭教的國家,看到所謂的"人權國家",殺人犯沒判死,或是判死之後拖拖拉拉好幾年不執行,也是很不可思議呀...
路跑一哥 wrote:之前不是說過人權.隱私不能無限上綱嗎? 沒有無限上綱呀。在美國法官絕對不會開票給警察去抓姦。還有,如果你找徵信社去搜證,假設被他拍攝到姦夫淫婦性器官的交合畫面。你老婆和奸夫有沒有事不知道,但你一定先吃上官司。這就是基本人權和隱私權的保障,哪有上綱到哪去。
kantinger wrote:美國刑案怎麼偵查就...(恕刪) 說真的跟你講話很累。什麼都不懂請你多去讀點書,看電視也有幫助。基本上,美國的通姦罪,是被陪審團“做”出來的。說你們有相幹就是有相幹!這樣懂嗎?不想再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