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應該是要勿枉勿縱
有罪就抓去關 沒罪就要還人清白
頂新能夠被判無罪 萬一哪天鄭捷被判無罪也不要太驚訝
用無罪推定假設 有什麼證據能充分證明 鄭捷有殺人 ?
有帶刀不一定代表有殺人
有死者未必能證明有人當場被殺 屍體可能是從其他地方搬過來
有錄影帶也未必能當成充分證據 照片 影片以現代科技都有可能被變造
就算有當場目擊證人 其證詞也未必可信
因為目擊者有可能處於精神喪失狀態
例如 常常有鬼神傳說 有人見鬼 有什麼科學證據可以證明世界上有鬼神存在
既然科學不能證明還常常有人見鬼 不就代表有很多人其實都有精神問題
集體看見鄭捷殺人 有可能是集體性的歇斯底里 那些目擊鄭捷殺人的目擊者
提供證詞之前應該要先去做精神鑑定
如果法官用無罪推定假設來審判鄭捷的案子 你會信服嘛 ?
司法判決就個人觀點 好像不是要找回事實真相 還人公道
好像比較像是辯論比賽 法官 檢察官是辯論兩方 這兩方都只在乎彼此的輸贏
根本沒人在乎這場比賽的無辜受害者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明月書流 wrote:
用無罪推定假設 有什麼證據能充分證明 鄭捷有殺人 ?
有帶刀不一定代表有殺人
有死者未必能證明有人當場被殺 屍體可能是從其他地方搬過來
有錄影帶也未必能當成充分證據 照片 影片以現代科技都有可能被變造...(恕刪)
大佬...你今天吃藥了嗎!?
為了陷頂新於罪,居然胡說八道!?
四位罹難者遇害次序為解姓男子、張姓男子、李姓女子、潘姓女子。鄭捷先對第4車廂的解男刺胸,解因傷重而不支倒在第1車廂;鄭捷接著走到第6車廂,無聲無息靠近站在車門口的張男,張試圖用背包阻擋但失敗,遭一刀命中心臟,走幾步就倒地不起;接著鄭捷在第4車廂追上李女,刺中她胸腹,她癱坐地板撐到車門開啟後爬出倒在月臺;鄭捷再刺傷一名蹲坐的女子,又朝試圖救人的潘女右頸劃一刀,她癱坐椅子上一分鐘後倒地。四位罹難者中,只有李女撐到出站後送醫不治,另三名都在車廂內因大量出血休克 。
看清楚了沒!?
被害人在車廂內被鄭捷活生生砍死,命案現場血跡斑斑,共造成4死24傷的悲劇,實在是不忍卒睹
你竟然可以說一切僅僅是事先套好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