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來講去你邏輯還是有點不知所云,就算照你講的頂新賄賂越南政府,讓越南警方封鎖台灣檢方,檢方還是可以用私人名義蒐證,台灣越南人員來往密切,不可能找不到人去蒐證,當然這樣的證據法官可能有疑問,但是問題是即使是蒐證過程有疑慮的證據都沒有。加油點好嗎,你推論實在淺了點 藍色小章魚 wrote:如果我是財團,我會這樣做,
ebola01 wrote:劣油案一審判決魏應充等人無罪,讓頂新全身而退,台大校長楊泮池今(1)日失望直言,「這樣的結果會讓全世界把台灣當成是黑心食品天堂,讓全世界看笑話。」他說,台大校方堅守去年10月起「校園內禁止販售頂新集團產品」的立場,也呼籲各學校支持,讓抵制力量擴及到高中、國中甚至小學校園內。楊泮池表示,昨天學生會找他談話,提到對該判決失望,也認為光只有台大抵制頂新食品不夠,希望各級學校一起響應、「站出來say NO」 論文抄襲有比較高級嗎?以上文字,關鍵字換一換好像也蠻通順的...
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個觀念:當你今天是一個到國際市場收集原料回到台灣從新加工賺錢你該如何做?這時候,你就必須透過當地的人,你怎麼知道當地?很簡單,因為老早就認識...今天讓你知道貨源來源,你會不會直接殺過去用更低的價格買進不用再受到中間人的轉手? 答案是會那請問證據來自於哪裡?如果你了解我再說什麼, 我想你就知道為什麼會判無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