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vice wrote:
高雄市副市長劉世芳前天出席工業局會議時說法略有不同,她說榮化氣爆丙烯管線原是中油的油管,交給榮化才改運丙烯,但未向政府申請變更登記;她說,更改管線內容物要向哪個單位申請,經濟部沒給她答案。
藍委爆:高市府10年前已知丙烯管線
今天的新聞
高雄工務局早在2004年就知道這條管線是福聚拿來運送丙烯的了
並且
這位不願具名的藍委還說,2009年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技術研討及應用研討會中,高市府工務局課長邱哲明的簡報明確列出,福聚在2005年至2007年都有申報繳納管線的道路使用費。該藍委痛批,資料再次顯示高雄市府團隊在說謊,陳菊不能只是道歉了事,必須釐清責任,給予真相。
KoalaTsao wrote:
藍委爆:高市府10年前已知丙烯管線
今天的新聞
高雄工務局早在2004年就知道這條管線是福聚拿來運送丙烯的了
並且
這位不願具名的藍委還說,2009年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技術研討及應用研討會中,高市府工務局課長邱哲明的簡報明確列出,福聚在2005年至2007年都有申報繳納管線的道路使用費。該藍委痛批,資料再次顯示高雄市府團隊在說謊,陳菊不能只是道歉了事,必須釐清責任,給予真相。
myron0319 wrote:
總不能碰到非陳市長任內的就一定要扯到市長
碰到陳市長任內的就只能追究到局長吧?
標準要一致阿
看那則新聞下面一堆護航的
就知道台灣人真可憐,還再用不知所以的邏輯護航著
那些支持者就是你說的標準不一的邏輯啊!
1.吳敦義核准埋的,所以吳敦義一定知道,吳敦義要負責
(陳菊任內的副市長,時任工務局管道設計科長,此工程正是他主管任內發包施做)
2.陳菊哪會知道下水道的事情,是橫向聯繫有問題
吳敦義就一定知道有這個下水道,
到了陳菊變不知道就不用負責?
兩個同樣位階:市長
一個市長一定要管下水道,要知道他的下水道怎麼鋪設,
另一個一句不知道,橫向聯繫出了問題,就可以完全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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