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很簡單 wrote:
一般公司如果談好全薪為3萬
但其中會有500~2000不等,會被歸類為全勤獎金
然後以遲到幾分鐘,或請事/病假為由,扣除其全勤獎金
所以如果你遵守公司規定,不遲到,不曠職,不請假
那麼你下月領薪時,你就能領取全勤獎金
為問一下,你領完這筆"全勤獎金",你的全薪是3萬元(勞健保..等先不算在內),還是3萬2千元?
如果是3萬元,那叫什麼"獎金",這根本就是你的本薪
合理的算法是,遲到一分鐘,扣1分鐘的薪資;請一天事假扣一天薪
這才是合理
但一般都是遲到10分鐘~30分鐘,或請個事假,500~2000元全勤獎金就88了(恕刪)
員工請假造成公司損失是活該
如果員工請假對公司沒任何影響
那這個員工應該可以開除了
嗯~合理的算法
加班要算1/3~要算2/3~要算加倍~假日加班也要加倍
扣全勤獎金就不合理了
有哪個案例哪個公司因為扣全勤獎金被逞罰嗎
你的說法合情合理合法
你敢去跟你公司抗議遲到30分被扣全勤嗎
說一套做一套的偽君子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