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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警察又"害死"一條年輕無辜的生命(更新:賠償談不攏,二警遭起訴201306)


qli wrote:
大哥我的問題是 今天...(恕刪)


他吞鹽 送醫做啥 他敢跟警方開火嗎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我只是覺得各位所言跟我在警察學校所學到的不以樣有所疑惑就要被說成..........而且據我所知某看過事發當晚錄影帶的學長都在各位口中的什麼社團還是鍾小姐的臉書上寫身為警察的他看完錄影帶都不敢說警察沒錯
那就不能在這裡疑問或不同的意見是嗎?

aaa1318 wrote:
?我只是覺得各位所言...(恕刪)

仗義執言的吳警官真的有被告嗎
是能告他哪條啊
吳警官是除了當時四個警察外第五個受害者!

aaa1318 wrote:
?我只是覺得各位所言...(恕刪)



...你比我這半桶水學的還糟糕....

請把你的問題..明確化,細緻化...
你就能得更精確的答案...

而不是一直拋出問題等人來跳....

你可以問..在這個案件中...
警察制服嫌犯是否逾越正當的手段...
(新聞是說有傷痕..那傷痕是嫌犯掙扎,還是警方刑求...沒人知道)

警察強制嫌犯送醫的時機判斷是否有誤?

警察是否能強制將某人送醫?
這權力很危險..我看你在路邊喝水吃感冒藥...我就逮捕你
送你去醫院..說你吞毒..要醫生給你洗胃

甚至還能討論...羈押24小時..是否要排除就醫期間...
這也是為什麼警方不敢太早主動將嫌犯送醫洗胃的部份原因
還有夜間偵訊的問題.....

能討論的點..不少....
但我想...沒人在乎一個毒虫死掉...
老實說...這毒虫的死亡..也救了他家人.也解決了這社會的一個隱患...

想想看..當這個人..毒越吸越重...錢從那裡來?
家人?朋友?...去偷去搶?
你看那些偷剪電線,偷農民的抽水機,偷別人的熱水器,搬走水溝蓋的...
十之八九..都是吸毒的....
明日之丈 wrote:
仗義執言的吳警官真的有被告嗎
是能告他哪條啊
吳警官是除了當時四個警察外第五個受害者!




我告訴大家一個秘密

當時有人把疑似吳警官的照片貼在他們自已的臉書,還有一些討論區上

那張照片是不是吳警官的我是不知道啦,不過我確定他們是貼了張照片然後寫「吳○○」還問有人認識他嗎?

我確定這一定是在個資法的保護範圍裡面,因為一定不是公益,哈哈

雖然後來這幾位人士很心虛地都把照片刪掉了,不過太晚了

因為中立的我當時我第一個反應就是先完整地備份起來了

(包括什麼迪奧技術討論區、什麼學院的)

轉貼的人共有3人

如果吳警官有需要,歡迎跟我拿備份資料,我相信用個資法絕對可以告回去唷!!
你有看清楚對方貼的日期是個資法時施前還是時施後,還有我沒看錯那位員警是在公開活動的發言(公開的喔!)
上次看家屬FB 感覺好像得到某項有利事證了?,後來好像不了了之 哀

希望這位家屬不要隨意扭曲事實,說甚麼警察打人 哀 沒有證據就可以隨意指控?

現在家屬還是搞不清楚狀況.一直認為試要尋找真相才被人罵,搞錯了吧

不就是自己弟弟吸毒?拒絕就醫害得?延誤就醫能怪誰= =,!?
這也要怪警察,難怪有人說是為了撈一筆?這還真是令人不意外

警察現在要脫身也難 哀 就付吧 誰叫這是台灣

aaa1318 wrote:
你有看清楚對方貼的日期是個資法時施前還是時施後,還有我沒看錯那位員警是在公開活動的發言(公開的喔!)



我沒所謂,我只是提供關鍵證據

我想任意張貼別人的照片,還把名字貼上去

光是民事的侵權行為,就夠賠了吧

我相信吳警官也有在看這個版

我再說一次,只要吳警官有需要

我非常樂意提供,我有很完整很完整的備份

我也非常樂意提供吳警官各種法律的諮詢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Qsa324 wrote:
不就是自己弟弟吸毒?拒絕就醫害得?延誤就醫能怪誰= =,!?
這也要怪警察,難怪有人說是為了撈一筆?這還真是令人不意外

警察現在要脫身也難 哀 就付吧 誰叫這是台灣


不對啊 既然吳警官說家屬要錢 被揚言提告
那家屬他們應該不會拿錢吧!

aaa1318 wrote:
?我只是覺得各位所言跟我在警察學校所學到的...(恕刪)

別來這套啦...
你要是警察學校出身的,那我真好奇你在你的警察學校到底學了些什麼啊?
可以學到連最基礎的刑法都不懂?
學到連警察職權行使法都不知道反而拿知識+的東西出來當秘密武器?
學到連注音都拼錯導致錯字連篇?(這點倒是和某處的某些發言有異曲同工之妙,這一定是巧合)
你質疑在這貼文章照片違反個資法被吐槽是公開資訊後,某fb可以馬上設隱藏,設好後你又那麼剛好的馬上跳出來說「不是公開的喔」(我絕對相信這是另一個巧合)

能吐槽的點太多了,警察先生~

不好意思,麻煩你一下
請你說說看你在你的警察學校到底學了些什麼,哪裡讓你覺得不一樣
問題問了那麼多,該是請你回答一下問題的時候了。
感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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