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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徹底研究東岸停車場增建物產權爭議

ASD123456d wrote:
大日行賄政府官員才被...(恕刪)


現在又沒定讞,目前仍應視為無罪

萬一日後的結果是無罪,又是另一場爭議事件
allen_yeh

哈,那謝國樑被一堆人說的好像罪不可赦一樣,是被判有罪了?

2024-03-04 16:40
yurue wrote:
現在又沒定讞,目前仍...(恕刪)


主富目前產權官司也還沒定讞,你怎麼就認定市府違法!!?
JasonQ wrote:
主富目前產權官司也還沒定讞,你怎麼就認定市府違法!!? 


產權官司是民事訴訟,爭的是產權歸誰,沒有違法問題

我有說產權一定會判給誰嗎?我的立場是雙方都有可能贏
tgdlyg wrote:
可以續約兩次,
我猜是因為OT轉成ROT這一次算是OT的續約,
最後兩年的續約是指ROT的續約,

你確定??
104年的公告契約就寫2次優先定約了,104年公告前預知大日會得標?
感覺你愈描愈黑,再掰啊
只要掰不過,就嗆人去提告
促參法都規定優先定約限1次了,你契約可以違反法令規定?謝市府都給臺階下了,不給你第2次的優先定約,以免違法。



yurue wrote:
現在又沒定讞,目前仍應視為無罪萬一日後的結果是無罪,又是另一場爭議事件


大日有抗議被取消績優廠商嗎?
(法院會羈押&搜索票通常案情很明確)

還是認為涉嫌行賄官員的廠商算績優嗎?


++++++++++++++++++
案經檢廉蒐證數月後,上月19日搜索大日開開發公司、負責人蘇幸福、副總經理陳信宏辦公室。

據悉,檢廉從大日開發公司扣得的資料中發現,確實有其他投標廠商的標書;經蒐證後,直指洩密者就是陳文輝,緊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至往陳文輝住處搜索。

廉政官當夜將陳等3人帶回後,檢方漏夜複訊至隔天天亮,將陳等3人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


基市信二停車場工程弊案 交通處技正收押 科長交保
重覆
yurue wrote:
產權官司是民事訴訟,...(恕刪)


那麼,為何市府不能點交?
ASD123456d wrote:
大日有抗議嗎?(通常...(恕刪

還是認為涉嫌行賄官員的廠商算績優嗎?[]

)


是否績優要看評分標準,一般評分標準不會有是否「涉嫌行賄官員」這一項
JOB HO

您的標準還真是寬鬆啊!都賄賂基隆市政府的官員了,還可以是績優廠商嗎?如果是林右昌幹這種事情,不知道您的說法是不是一樣,還是到時候又大轉彎了

2024-03-04 9:26
JOB HO

感覺您將一皮天下無難事演藝的相當到位

2024-03-04 9:26
yurue wrote:
是否績優要看評分標準,一般評分標準不會有是否「涉嫌行賄官員」這一項


是不會有....

但主合約部分都提前取消了,怎麼還會有""續約""的績優評比
yurue wrote:
是否績優要看評分標準,一般評分標準不會有是否「涉嫌行賄官員」這一項



不簡單耶~~~~~人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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