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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氣!用膝蓋推論蔡總統博士論文真假

有論文就拿出來吧

看出出
chinshentw wrote:
整篇都是您要怎麼樣做(恕刪)

chinshentw wrote:
一般對學歷有疑問, 正常的做法就是去問當事人, 一翻兩瞪眼不是嗎? 問也問了, 答也答了, LSE早就發過正式宣告說蔡總統的確有拿到學位, 連紐約時報都引述為查證消息來源,


因為可信度不高,不是嗎?可信度不高的原因未必是LSE說的一定是錯的,而是在於它的身份是利害關係人,這樣的証詞可信度高嗎?為什麼不能把可信度最高的白紙黑字的最客觀証據拿出來來証明其為真?

一直用話術來糢糊焦點,說什麼我們只想用我們要的方式才能算証明?第一,自知理虧拿不出更有力的証據,才會一直用抹黑的話來搪塞。第二、只要能造成信者恆信、不信恆不言的假象,這一關就過。

不必假惺惺地想要為蔡家和張家間的淵源來糢糊焦點。你若真的這麼認真看待事實,就不該讓這種明明疑點重重的關鍵地方呼嚨過去。這分明是一邊說嘴一邊打臉,超級違和。

你這只是在意攻防而不在意真理的作為。只在意能不能守得下,不在意事實是什麼。

難道不該為此感到羞恥?
enochhuang wrote:
不必假惺惺地想要為蔡家和張家間的淵源來糢糊焦點。你若真的這麼認真看待事實,就不該讓這種明明疑點重重的關鍵地方呼嚨過去。這分明是一邊說嘴一邊打臉,超級違和。


我認識蓋飯店的張家, 還原時代背景, 不想讓這種拙劣的抹黑繼續流傳罷了, 蓋樂馬大飯店的張家跟蔡家本來就沒有關係, 是原作及您老這堆是非不分的傢伙硬要亂兜起來張飛打岳飛吧? 您老願意去相信彭文正們的鬼話我沒意見, 本欄這種不用腦筋的傢伙又不差您一個, 但樂馬大飯店的故事擺明就是這個疑英派自己亂開的戰場, 偏偏用不用心, 才會連時間都對不起來的一挫就破, 不過唬唬一些說到蔡潔生就起乩的單細胞生物是還沒問題啦, 反正餵牠們甚麼都會信
chinshentw wrote:
是原作及您老這堆是非不分的傢伙硬要亂兜起來張飛打岳飛吧?

誰張飛打岳飛?
你到底有沒有在讀別人的文章?
還是你只要遇到別人的質疑就用這一貫糢糊的技倆?
就說了期許你用這種還原背景的精神與標準,同等視之那類明明疑點重重的關鍵點
你老是拿著LSE已經申明過的的事,抹黑別人只想要照他的方式來証明真偽
但明明LSE是利害關係人,你有什麼理由相信一個利害關係人的証言?
明明就有讓人更啞口無言的証明方式,你不追求真相,還要抹黑別人居心不良?其心可議!
enochhuang wrote:
誰張飛打岳飛?你到底(恕刪)


就是您老啊, 根本沒看懂我文章要表達的內容亂回一通, 我不意外就是, 成天把彭文正們的放送當真的傢伙還能期待甚麼?

enochhuang wrote:
但明明LSE是利害關係人,你有什麼理由相信一個利害關係人的証言?


您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講甚麼? 今天隨便一個傢伙出來指控郭董跟他借了兩億沒還, 然後郭董說他根本沒看過這個出來放話的傢伙, 照您老兄的邏輯是這樣郭董的說法沒有效用是吧? 畢竟明明郭董是利害關係人,沒有什麼理由相信一個利害關係人(就是郭董)的証言?關係利害人的排除不是這樣用的, 那以後我們對學歷有懷疑都不需要去問校方及教育部了, 反正都是關係利害人嘛, 您這個邏輯恐怕連彭文正都會感到驚訝, 本來疑英派指控蔡總統當年沒有拿到LSE的學位, 照您這種異想天開的說法相關人的澄清都沒意義了, 反正都是關係利害人嘛

這個關係利害人的蠢話到底是那個活寶教出來的? LSE當然就是求證的對象, 現在不過就是LSE的說法讓您跟彭文正們的信徒下不了台, 結果生出這個關係利害人的說法來唾面自乾, 您要講的是除非您有本事證實LSE跟蔡總統串通以"共犯"的身分配合的前提吧?
chinshentw wrote:
就是您老啊, 根本沒看懂我文章要表達的內容亂回一通, 我不意外就是, 成天把彭文正們的放送當真的傢伙還能期待甚麼?


彭P的論述比你講得有理,我不信他的難道還信你不合邏輯帶有護航的論述?就說了,你要真的在乎真相,就算你自己是被質疑的人,你會毫無遲疑地拿出實實在在的証據讓人啞口無言。但你不是!還要護航?
chinshentw wrote:
您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講甚麼? 今天隨便一個傢伙出來指控郭董跟他借了兩億沒還, 然後郭董說他根本沒看過這個出來放話的傢伙, 照您老兄的邏輯是這樣郭董的說法沒有效用是吧

你這比喻用的很爛,風馬牛不相及,那個出來指控的人好歹拿出了疑點出來,而且讓當事人躲躲閃閃的理由。根本不是像你所指的隨便一個人出來指控郭董借錢沒還的處境。
第一、如果LSE沒有因格達費那樣的前科,無風不起浪。彭P等人再怎麼好事也興不起浪頭來。LSE若要再經歷一次的醜聞,這背後所要承擔的後果,就是LSE之所以成為利害關係人的理由。這個論述極其合理,不是像你口中所說的活寶自己掰出來的理由。
第二、你明擺著對疑點重重的找不到論文情事不看,還言語相譏地指控別人相信這疑點就是不智。是別人真的不智,還是你的心太壞?成天說謊以為就能說服別人?難道真的都是別人無端指控?但明明別人已經指出疑點証明他們的指控不是無端。我不懂為什麼有你這種人要為個跟你沒多大利害關係的人護航。

她既身為我們的元首,操守理當被檢驗,而她要通過檢驗其實是輕而易舉的事,不懂你們這些人花那麼大的勁要維護一個你們維護不了的理由,為的是什麼?為了那個還未達到的台獨夢想?她已經用五年來証明了台灣沒辦法就是沒辦法獨立,你還要維護什麼?這真的是為了台灣好?台灣能不能好,能不能過得真的像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於這地的人民究竟有多愛真理,而不是不切實際的夢想,如果台灣真的有那麼一天獨立了,但是島內的人民不在乎真理,只在乎政權的維護,那會是一個多慘的世界?這麼多人不切實際不在乎誠實。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地硬將黑的說成白的,這就是你的理想國?

你可以繼續嘲笑我們沒辦法証明LSE是不是和蔡英文是共犯結構,但那又如何?你實質得到的是什麼呢?是一個慶幸真相沒被挖出來的腐敗體系?這就是你想要的?
只要蔡博士(1)公開原始論文(非修改、補正)或英圖書館調券、(2)指導教授公開聲明、(3)口試委員佐證,高虹安博士做的到,貴為總統為啥作不到,所有學者就會相信1.5博士是貨真價實
enochhuang wrote:
你可以繼續嘲笑我們沒辦法証明LSE是不是和蔡英文是共犯結構,但那又如何?你實質得到的是什麼呢?是一個慶幸真相沒被挖出來的腐敗體系?這就是你想要的?


您這個叫做先射箭再畫靶, 現階段就是LSE的書面紀錄都挺自家校友, 本來就不必跟者彭文正們設立的標準起舞, 您老這類一路被這些捕風捉影洗腦的傢伙不願意接受罷了, LSE的腐敗體系? 您要說的是格達費家族的學位爭議吧? 那個您應該看看完整的說明, 去找一下T大的解說, 別跟彭文正們的信口開河拐了, 另外您的想法實在過於直線性, 說單純是客氣, 不過我覺得是一廂情願多些, 雖然您根本沒弄清楚格達費家族的學位問題, 但請您老撇下偏見, 稍稍思考一下, 如果誠如疑英派所言, 蔡總統在1984年根本沒有拿到LSE的學位, 卻拿者她家的博士學位出來"招搖撞騙", 那麼敢問一句, 這對身為"受害者"的LSE校譽會有甚麼影響? 直接說蔡英文沒拿到他家的學位不就切割乾淨啦? 每年打者名校光環出來騙人的傢伙不勝枚舉, 有人要用LSE的名號反而是種認同吧? 如果蔡英文真的沒有LSE的學位校方幹嘛甘冒大不諱繼續去"圓謊"? 明明知道如果被"揭發"才會真正重傷校譽? 添加一些自己的思考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還是您老的立場是打定LSE就是跟蔡總統"同流合汙"? 那您老不會覺得整個論述都跟彭文正們的設定不一樣? 我說您老是張飛打岳飛哪有一點點的不符? 我要的不是預設立場的瞎挺或不分青紅皂白的造謠, 不過這個對您老實在遙遠了, 我不期望您懂

不過繼續嘲笑是一定要的, 這樣的單細胞生物在您老的同溫層中也許很常見, 我們一般生活中倒真的很少有機會目睹說
chinshentw wrote:
您這個叫做先射箭再畫(恕刪)

要說先射箭再畫靶,龜林哈哈哥的文章堪為翹楚,就像你們一樣,也不管理由充不充份或荒不荒謬,只要能提出個說法,有就可以。他們拿屎出來,你們也覺得是香的且可吃一樣。


chinshentw wrote:
稍稍思考一下, 如果誠如疑英派所言, 蔡總統在1984年根本沒有拿到LSE的學位, 卻拿者她家的博士學位出來"招搖撞騙", 那麼敢問一句, 這對身為"受害者"的LSE校譽會有甚麼影響?

稍稍思考一下,就能分辨“招搖撞騙”和“私相授受”該有的反應本來就會不一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分辨不出來?也難怪人家真的只要提出個說法你就信了。招搖撞騙產生不了醜聞,私相授受才會產生醜聞,所以有醜聞才要遮掩
就以你這樣的行為正坐實了你們先射箭再畫靶的行徑。在充滿疑點的情況下,硬掰一個“無辜”的狀態,然後用力地粉飾,真是辛苦你們了!不是說不能假設無辜的狀態,但情形是疑點已經不容許成為一個無辜的情形,需要加以解釋,偏偏自己理不服人,反倒怪起別人先射箭再畫靶了。

明明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拿出論文,何必繞一大圈還說服不了人呢?


chinshentw wrote:
還是您老的立場是打定LSE就是跟蔡總統"同流合汙"?

你這樣的指控更是可笑了,明明是自己疑點重重,怎麼反倒污衊人家“打定“他們是同流合污?
是您老自己眼不看這些疑點,還怪起人家“居心叵測”了?
你我心裡都明白得很,最簡單打臉我們這些會起疑的人的方式,就是拿出論文來,但就是有人不願用最簡單、最有效的方式解決問題。反正前面說了,屎拿出來,你們都吃得下去吧!?
enochhuang wrote:
反正前面說了,屎拿出來,你們都吃得下去吧!?


複習一下吧。。1.5個博士學位的說法, T大是吃還是不吃啊??


我有三個EXAMINER是三個口試委員
這個我的論文是法律跟經濟的混合體
所以 一個是我的指導老師 一個是經濟學家 一個是學法律的
那 那個律師說 你的經濟部分寫的不錯
那個經濟學家說 我法律的部分寫的不錯
這個是大概有史以來,倫敦政經學院,最令人驚奇的博士論文考試
好 最後他們決定給我1.5個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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