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既然政府號稱只利用健(恕刪) 條碼讀取系統,本來就是一種界面沒有不可使用的道理。不過,既有的一維條碼錯誤率較高二維條碼相對讀取錯誤率低。在電子身份認證上路之前,以法源來說,身份證是最正當。
這一種 奇怪的邏輯,你知道 你拿健保卡去醫院看醫生 也是被侵犯了你的人權 ?你拿 身分證去投票所投票,你的人權也是被侵犯的嗎 ?peterpumpkinkimo wrote:你知道蔡蘇政府正在用三倍券侵犯你的人權嗎?
民進黨的問題,在於執政組織龐大(包括酬庸及黑官)但是,就是不認真做事,完善政策。使用健保卡違法代替身份證驗證其實應該要做的是https://www.tahr.org.tw/news/2668護航的緩頬,只是在傷害民進黨。慢性謀殺他們的政治生命。
Brian 168 wrote:剛剛的文章,針對的是https...(恕刪) New eID卡面上已有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等最基礎的個人資料,查驗國民身分證機關,如依這些資料已足夠確認當事人身分,便不必使用晶片功能,不會強制要求民眾使用電子化服務。公、私部門若要使用民眾個人資料,也均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應盡資料保護之責。====就當作普通紙本身分證用就好了。就像這次三倍券預購,你可以全程使用手key的方式,完全不插健保卡,一樣可以完成。
個資是重要的,已經立法保護。這也是全球先進國家趨勢。台灣在推行數位化身份證,數位化身份證的個資更應該保護。數位化後的身份證(包含個資)更容易暴露在被竊取的風險下,所以,數位化的身份證可以參考到 政府的設想及規劃,以及民間意見,反應規劃不足之處。—————————————所以用 健保卡這個數位方式,沒有像數位式身份證一般的立法行政配套措施。開放用在民間機構領三倍劵,個資的保護措施很足夠???認為很足夠的人,請解釋下使用數位健保卡有什麼行政防範措施?以及立法保護措施?(不是105年財稅局那個)
jerry2529 wrote:三倍券使用健保卡領取是依法有據明明已經在39樓說的清清楚楚 特別法?另外我在某樓對你說的<在7-11插卡就是違反第15.16條>你怎麼啞巴不回應?我跟你說跟著民進黨搞這些東西你不會比較好看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執政黨立了違憲可能的特別法人民還為這種東西護航?為什麼?你很喜歡被違憲拘束?隨意讓執政黨限制你不得出國?隨意用特別法空白授權?隨意用特別法立子法便宜行事?你若無法回應我就不要自找難看的說39樓那種東西我在跟你講的是<民主大義>你若喜歡為法治獨裁者護航那種法日後就會打到你身上過去的白色恐怖就會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