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heat03 wrote:
...是不是蓄意殺人或是氣憤殺人,這都必須要請求司法互助來釐清案情的
以陳嫌的說法 他是一時氣憤下殺人,而我國警方是要調查陳嫌是不是在香港就有預謀來台灣犯案的
不然雖然是殺人罪,但這兩者刑度真的是差太多了...(恕刪)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不論動機是"蓄意"或是"氣憤",觸犯的罪責都是"殺人罪",而發生地就在台灣,台灣司法就該偵辦,不是嗎?
不能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嗎?
Deoxyribose wrote:
你確定他是自願?你聽...(恕刪)
lovejerry999 wrote:
目前媒體報導均提到他是自願的,
敢請問,你有聽到他告白說是被強迫的?
lovejerry999 wrote:
要說司法互助,
送中條例的基礎就是將香港現有的司法互助地區
曾列入台灣,澳門及中國內地而已,這不就是台
灣方面想要的司法互助模式?那台灣當局究竟支
不支持送中條例的修訂呢?
lovejerry999 wrote:
要說投案,
我還真不知道犯罪者要投案,還要分成用甚麼樣的
形式來投案..........
反送中是不是政治問題?
送中條例的修訂,本來就是單純的立法問題,
但部分人士因為自己的不信任,強染政治色彩而已,
更遑論所謂的反送中所反的是"送中",未曾見有人
"反送台","反送澳",今日無論陳同佳是自願投案,
抑或者是被投案,這還算是政治問題嗎?
話說,
兩岸早已經制定有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也就是說,相關條例台灣跟老共早有司法互助,
從未見台灣方面認為這個協議是涉及政治問題,而主張廢除,
然今日香港要訂立送中條例,讓犯罪者可以有依據移送回台,
卻被當成政治問題,讓人莫名...............
觀諸本案,
無論是司法包裝政治,或者是政治包裝司法,
都退不掉這是司法問題的基本事實。
argo12 wrote:
這個案子香港有管轄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