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change worte:
那些律師費是那幾位律...(恕刪)
代位求償 法律扶助沒必要
氣爆善款移送檢調,將是繼裝置藝術後,高雄氣爆善款運用的第2件。陳麗娜說,高巿府原本就有求償救助金審查會,由巿府相關人員及法界人士組成,氣爆災民3140件代位求償案子應該要賠多少錢,就是由他們算出來再交給律師。
她說,審查會總共開了46次會,將金額算出來,菊巿府找的律師則把3140件拆成6大案,每案約500件,雖誇稱1個案子只要1萬元律師費,但一庭花的錢大約是500萬元,總共支出6000多萬的律師費可能根本就不需要花,說不定法制局自己送案就可以了。
陳麗娜另認為,菊巿府說代位求償「判多了退給你,少了不用補」,但一審宣判與核定的金額大概少了3000多萬,等於高巿府花了6000多萬律師費,還要回補3000多萬到善款,真的看不懂為什麼用善款去做不需要的法律扶助。
過程瓜田李下 涉圖利罪嫌
另外,代位求償得標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怡雯盛傳只是掛名,實際主持的是前高雄巿副巿長許銘春(現為勞動部長),而王怡雯還是時任法制局副局長王世芳姪女,此外得標之一的正邦律師事務所,當時法制局長許乃丹就是正邦出身的律師。
法界人士認為,如果當時代位求償的標案作業是由法制局負責,那麼王世芳就不能參與決策,否則王怡雯所屬的聚賢法律事務所拿到標案,就有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之嫌,至於許乃丹已離開正邦許久,應該沒這問題。
雖然許銘春多次聲明,她當律師時,以及過去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從未承接氣爆代位求償訴訟案。但議會專案小組認為,菊朝人馬在過程中瓜田李下,尤其根本不需要的東西卻多花了,因有圖利之嫌,所以決定近期內移送檢調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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