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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查真相】起底!林佳龍簽千億海水採礦MOU德商竟是偏鄉個體戶

胡不扯 wrote:
哪一項重大建設,最後不是要政府做一大堆配合建設,而且都是要做在前面(恕刪)
對!那個什麼高鐵BOT騙局,結局就是殷琪那老馬子領著財團坑我們。
老馬子啊!老馬子,錢多讓你開心快樂了嗎?
這新聞兩天就沉下去了 來幫頂 台中市府不要閃躲
林佳龍簽千億海水採礦 「德商霍夫曼」到底是家怎樣的公司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0315/1315314/

鄭家鴻 / 諮詢顧問

在台灣,營利事業的型態可分為公司及行號,公司需辦理公司登記,行號則辦理商業登記,二者都有稅籍登記。在德國,營利事業不論大小,一定都有稅號(英文 VAT number / 德文 USt-IdNr. 亦即 MwSt-Nummer),但是否需辦理公司登記(英文 Commercial Register / 德文 Handelsregister),原則上得根據企業的設立資本、營業額、交易類別與數量、信用額度、營業場所大小與性質、會計類型、以及員工人數來決定。

通常小型企業(英文 Small Businesses / 德文 Kleingewerbetreibende)沒有義務辦理公司登記,但是可依負責人意願辦理。許多工程或管理顧問公司,會以類似工作室或工程處的概念設立(英文 Engineering Office / 德文 Ingenieurbüro),而這些企業多數只有稅號(USt-IdNr.),沒有公司登記(Handelsregister)。

報導裡提到的「聯邦登記入口網」或是「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都只能查到有公司登記(Handelsregister)的企業,自然查不到只有稅號(USt-IdNr.)的企業資料。而多數提供查詢公司信息的歐洲網頁(例),只能「免費」以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所在地、公司註冊號碼(英文 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 德文 Handelsregisternummer)等資料作查詢,欲以稅號(USt-IdNr./Tax Number)或其他更細緻的資料做查詢,必須付費才行。因此,霍夫曼先生的解釋以及其公司住址在住宅區(即便是自宅亦很平常)就不令人感到意外。

關於「哈利霍夫曼諮詢公司 Hoffmann Financial Consulting」,雖然憑稅號 DE240547279 只能查出這個稅號是有效的,無法得到更多公司資訊,但是用人名 Harry Hoffmann 以及公司所在地 Tornesch 卻可以查出二家有註冊號碼的公司:

S A C Social Real Estate gemeinnützige Gesellschaft mbH (自 2015 開始)
霍夫曼先生是二位負責人之一,是房地產公司,資本額只有 25000 歐元,公司地址與「哈利霍夫曼諮詢公司 Hoffmann Financial Consulting」完全一樣。

Fair Car Autohandels GmbH (2000-2004 在漢堡,已結束營業)
霍夫曼先生是最後一任負責人,總公司名稱來看應是經營汽車買賣。

霍夫曼先生從事汽車銷售、房地產銷售,卻能進行「海水採礦」此等投資金額達1100億元的跨國大型工程,這難道不起人疑竇?難道台中市府不該在展開任何洽談之前就先謹慎做好對霍夫曼先生本人及其公司的徵信工作(包括實績與財務狀況)?基本徵信都沒做好,顯然失職。

其實「哈利霍夫曼諮詢公司 Hoffmann Financial Consulting」在Google Map同樣地址還有另一家顧問公司(無公司註冊) Mega Projects Consultants,而「哈利霍夫曼諮詢公司 Hoffmann Financial Consulting」亦是這家 Mega Projects Consultants 的 Strategic Partner。這兩家顧問公司的網頁儘管內容不同,但風格接近。

最令人質疑的是,網站內容及網頁架構簡陋,完全不是能擔當跨國大型投資標案的顧問公司該有的格局。更糟的是,兩家顧問公司的網頁都看不到網站的版權說明(Impressum)【見下註】,而依據德國法令 Impressumspflicht,版權說明必須公開提供負責人名字、公司形式、註冊地址、聯繫方式等資料。德國企業網站一定找得到版權說明(Impressum)的連結,這兩家顧問公司的網頁居然都沒依法提供正式版權說明(Impressum),這不該是正派公司經營的網站。

不論是針對霍夫曼先生的公司訊息或是專利效期,基本的查證工作利用網路搜尋並不需要多少時間(幾個小時內總搞得定吧?),就算是前往「德國在台經濟辦事處」查證也不花幾天的時間(其實不用,只要肯花不到10歐元的費用就可以在 www.moneyhouse.de 幾分鐘之內查到詳細資料),然而,台中市府在未經查證清楚的情況下,就大張旗鼓進行合作備忘錄(MOU)簽署記者會,市長可以不要再浪費納稅人的錢放煙火了嗎?

看到林佳龍市長還回應「這項重大投資案,牽涉到台中港區與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等相關單位, 已經交由經發局長呂曜志,進行全面的評估並召集召開跨部會會議」,事到如今還要拉中央部會來處理爛污,令人只能搖頭。政府進行合作備忘錄(MOU)這類重大投資案總該有SOP跟相對的稽核制度吧?公民去哪可以看到相關的文件與紀錄呢?
--
【註】提供二家沒有公司註冊地一般顧問公司網站作為例子,http://www.cisherzog.de/impressum,http://ums-con.de/impressum/



benfish555 wrote:
不過當機立斷道歉承認錯誤也是判斷正確
還當機立斷咧!

蘋果爆料當天下午,經發局長怎麼拗的,要不要再複習一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benfish555 wrote:
人民的錢不會被動到...(恕刪)


這麼低能的錯誤,如果是一般公司執行長,不待董事會懲處,自己都會羞愧的引咎辭職.

還敢說'公司7成以上的員工都支持我"這種忝不知恥的話語嗎?

公司最忌兩種人:

1是好大喜功的老闆

2是逢迎拍馬的員工

這兩種都會讓公司走向敗亡


絕代蝴蝶 wrote:
蘋果爆料當天下午,經發局長怎麼拗的,要不要再複習一下?...(恕刪)

扯一下:
此案最該檢討的
該是新聞卓局長
平常蘋果應該要按搭好
記者要爆料前就出手
把記者的料,操作成市府內控舉發
這才高竿~~
不必謝我囉!!
看到有人還在護航說反正只是MOU啦
又不會有實際損害
連牽線人都還在這樣狡辯
真口憐到現在連重點在哪還搞不清楚

對於一個只接觸幾天 完全不成熟的案子
就大啦啦掛紅布條 開記者會 搶新聞版面 作出重大投資的簽約形象
結果馬上被戳破只是一個空話
那其他縣市長也可以這樣搞嚕??
以後大家就到處開記者會宣布重大投資案就好
誰管他做不做得起來???
MOU而已啦

如果這不叫政客 那甚麼叫政客??
若這門投資,

沒有創造許多的在地就業機會或就業機會很少,

只是徒增總耗電量與污染,

那台中市府該好好斟酌才是。

liu6726910 wrote:
看到有人還在護航說反正只是MOU啦
又不會有實際損害
連牽線人都還在這樣狡辯
真口憐到現在連重點在哪還搞不清楚

「台中市又沒有損失」

如果這道理說的通的話,以後全台灣所有的地方首長選舉前都找一堆亂七八糟的廠商來簽投資MOU,告訴選民我當選後這地方就有多少的投資金額可以創造多少就業機會。

選上後告訴選民,這些投資都泡湯了,你們又沒損失什麼,是在哭_________!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台中市又沒有損失...(恕刪)


這讓我想到樂陞科技的故事,只不是一個是詐財,一個是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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