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水果糖 wrote:
要po就整段po完...(恕刪)
好的,我整個Po出來,本來是怕占版面xd
台中市環保局今天「有條件」通過台中火力發電廠9部機組的展延許可證,並逕予核定10部機組生煤的許可總量,從每年2100萬噸刪減500萬噸,等於砍24%;但環保團體一直不滿意,認為這個數字不實際,目前生煤使用量約1800萬噸,減到1600萬噸也只是少200萬噸,等於減10%,有一大部分是「虛」的。
對此,台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解釋,逕行核定減煤幅度24%的推算標準,是依照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條文規定,台電至109年需削減4成生煤量,由於自治條例105年公布,明年107年是第3年,所以要求中火第3年減煤以2成為基準「往下增加」減煤量,但考量生煤堆置等防制設備尚未完工,所以逕行核定減量500萬噸,約為24%。
環保團體緊咬「應該以實際使用量來減」。白智榮指出,自治條例能管制的是法律授予的核可量,即許可證核可的為實際管制容許最大的使用量,外界所關心的「實際量」,因涉及生煤品質、歲修等,屬於變動,無法均一,沒辦法做為法規限制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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