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alesca wrote:你在家叫你老爸直系血親一等尊親屬嗎?民法可沒有爸爸媽媽,爹地媽咪阿公阿嬤 但民法的祖父母就是叫祖父母喔 父母就是父母喔,親屬篇裡, 繼承篇裡, 處處是父要怎樣怎樣 母要怎樣怎樣,夫要怎樣怎樣 妻要怎樣怎樣,請問同志適用嗎??? 這些到時一定要修改成雙親之一, 配偶之一之類的,即使他們只出現在法條跟證件裡 ,但日久不會淺移默化嗎??更何況 ,我們不爽在法條裡 證件裡被如此稱呼 有錯嗎???同志不能為自己另訂適合他們的婚姻制度嗎???何苦硬擠入與他們不相合的法條 還要人家為他們修改..
TfhC wrote:英國有修民法去性別...(恕刪) 英國沒有所謂民法但是基本上已經全面平權了Audrey103 wrote:但民法的祖父母就是叫...(恕刪) 怎麼所有喊阿公阿嬤,姥爺姥姥跟爹地媽咪的都沒被潛移默化就你會?我叫我老公可不是叫夫喔
Yunalesca wrote:英國沒有所謂民法但是基本上已經全面平權了 那相對台灣的民法,英國叫什麼法?有沒有去性別去父母?英國是另立專法,妳說是已經全面平權了。我們主張另立專法,你們說是歧視是隔離。英國的月亮比較圓喔。Yunalesca wrote:我叫我老公可不是叫夫喔 老公=夫
Yunalesca wrote:怎麼所有喊阿公阿嬤,姥爺姥姥跟爹地媽咪的都沒被潛移默化就你會?我叫我老公可不是叫夫喔 民法裡處處講的是夫,妻 ,父,母 到時這些要修改多少條??一般不會稱自己老公"夫", 是沒錯 但有時會說這是我丈夫,這是我妻子, 這是我祖父 聽過吧,跟民法還是有連結喔,為什麼, 在法條裡要改成直系尊親二等親之類的 ,我們不能反對嗎??只為了同志自己不能區分男女, 多數人也要跟著他們性別中立化嗎??不用拿英國來比啦,德國就另訂特別法 難道德國也歧視同志??還有婚姻從來只是制度, 不是人權, 不然為何近親不能結婚?一夫多妻不能結婚? 難道他們的人權被侵犯?同志另訂一個適合自己的婚姻制度有這麼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