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倫理是否要讓步,如果要讓步,到底要讓步多少的問題
我是認為說
倫理它本身就是依時代的變遷而會有所改變,它並沒有主觀上的"讓步",甚至是可以"被破壞"的
它只是"移動"了
而立法的過程本身也是一種激起民眾大量討論的手段
畢竟要求民眾們自行"水到渠成"找出共識這種事情,別說國內外,翻開人類歷史以來可能都還沒成功過幾次

過客4112 wrote:
在我的想法中,這種立法之前,應該要在社會上先進行大量的討論
tnkk01 wrote:
1. 近親禁婚是倫理問題.
子女和父母存在"權力不對等",
如果不予規範, "鬼父"的問題不能遏止.
在台灣, 即使沒有血緣的領養人也不能跟子女結婚.
其他直系和旁系親屬(兄弟姊妹)也有類似權力結構問題.
至於近親結合的後代有高機率遺傳缺陷,
沒有法律可以據此宣告禁止近親婚(或生育),
因為同理也可以禁止各色遺傳疾病患者結婚(或生育),
這是違憲的.
過客4112 wrote:
在某些反同志婚姻的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