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意圖讓話題離開主軸然後回收本文的目的很明顯。
前面有網兄把脈絡整理得很清楚,甚至附上某台新聞連結,



就是那個光 wrote:
不過可惡的是她找律師不對出口質疑的核終提告,而是用訟棍以刑逼民的方式去警告那位台電班長友人,而這逼迫老百姓的律師竟然還是所謂的人權律師,核終知道了就狂嗆要就對核終來,搞小老百姓幹什麼,立委不是要政績要貞節牌坊,左手讓你偷雞不著蝕把米,右手打擊侈言人權卻為虎作倀的律師
iijima_ai wrote:
立法委員要耍特權需要親自督軍嗎?一通電話應該也夠了。
iijima_ai wrote:
今天到底是立法委員當街押走台電員工,還是立法委員跟隨台電員工到預定的工作地點;現在沒有一個明確的證據。
指證別人之前,是不是應該把證據備妥?而不是用"網路之上假設一下"這種做法。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台電公佈該車輛的預定行程;
如果本來就預定要到該區域搶修,那爆料者應該還給立委一個清白;
如果本來是要到別的地方搶修,那就請立委大人解釋一下...
瓦斯槍 wrote:
我家這邊衛生下水道接管協調,某市議員都親自出面了解了,
面對風災修復的【選民服務】,立委會不出現?第一天住台灣?
iijima_ai wrote:
今天到底是立法委員當街押走台電員工,還是立法委員跟隨台電員工到預定的工作地點;現在沒有一個明確的證據。
指證別人之前,是不是應該把證據備妥?而不是用"網路之上假設一下"這種做法。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台電公佈該車輛的預定行程;
如果本來就預定要到該區域搶修,那爆料者應該還給立委一個清白;
如果本來是要到別的地方搶修,那就請立委大人解釋一下...
也是
但從之前喬病床的事情來假想,應該就是沒有後續,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