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 wrote:
不聲援, 這個案子...(恕刪)
我也是
不知這些聲援的
有沒有看過影帶
通緝犯上車後
警察才到他身後拉開後座車門盤問
通緝犯趕快倒車後往前開走
並不是要衝撞警察
警察都在側邊也沒有危險
通緝犯只是要逃走
這不幸事件不能用衝撞員警來看待
(衝撞員警這四個字一般聽到就認為警察有生命危險該開槍)
應該用 通緝犯要逃走 警察是否該開槍阻止
當然這警察也很睢
他確實是朝腿部開槍
(也有可能通緝犯忍很久才去醫院延誤就醫 這點新聞都沒講 只一味的民粹報導 )
美國為了警匪追逐 也有很多的報導討論
(美國警匪追逐 匪徒飆車常自撞死 更常撞傷撞死橫向對向來的無辜民眾 但大都只是個偷車小賊 卻用自己或路人的生命為代價 放過了過幾天就會在他老巢 或是哪裡的motel抓到人)
這件事還該深入探討用槍時機 警察槍枝訓練....等問題
台灣警察開槍訓練少 而且多是站立對著圓形靶打
看一下美國狙擊手訓練的演進
大家都以為狙擊手訓練就是趴在地上射擊遠方的圓形靶 槍槍命中紅心....好厲害 百發百中
現在美國根本不是這樣訓練(這只是基本) 對真正戰場情況做出了許多的改變
對目標 對姿勢都有許多的改進
1 單一目標 賓拉登不會直挺挺的站在遠方 露出一顆頭讓你打
他身邊會有許多同樣衣著 頭襟 大鬍子的相似人形靶 而真正的目標只有半顆頭露出在車門邊
觀測員得快速辨別 找出目標 通知狙擊手(溝通技巧) 射擊半個人頭靶的中央
2 多重目標
開槍後地點曝光 會有幾十個開槍衝鋒而來的敵人(可以看電影美國狙擊手在戰場最後一幕)
得練習快速開槍連續射擊多個移動靶(現在越來越多狙擊手學習用雙眼射擊 保持一隻眼做廣域觀察)
3 姿勢
戰場很少能舒服趴著射擊
可能得靠在觀測員的肩膀站著開槍
得在斜坡(屋頂)趴著 半趴半蹲的
還看過一個像盪鞦韆的平台 得趴在上面搖晃射擊(模擬在直升機 船艦上)
(這就是為啥海豹能3人同時擊斃3名海盜(雙方都是在不規則搖晃))
台灣警察真正對著歹徒開槍時機少
是否該增加側身站立對移動的輪胎靶開槍
或是在盪鞦韆的平台上放汽車座椅
模擬開車追逐射擊輪胎
而不是一味的因為一個小女孩被撞死
就說 警察開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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