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321 wrote:賠的是學校又如何? 已經判賠就是認為老師有責任說過這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還有名譽問題且這次學校賠 哪位要賭賭看下次是不是老師賠?...(恕刪) 該案老師指示學生放學留下掃地,卻不在場,又無找其他老師代替監督,法院認為有過失(詳見判決)這是事實既然是事實,何來名譽問題?應該理性看待問題,不是似是而非的觀念:因為需要導護而不在場才有過失問題,那麼不需要導護就不會有過失的問題
finepupil wrote:這是事實既然是事實,何來名譽問題? 事實就是老師要去導護找別的老師去督?別的老師不用看自己的學生?沒找到人去督就不能派工作還勉強可以那老師去導護 學生沒事做蹲在教室裡出問題怎麼辦?再找另一位來看著?若找不到 要不要去導護?前面就有人提到老師除了要上課 最累的其實是批閱簿本與備課有行政職的就是加上開會與準備資料不是沒事蹲在那喝茶好嗎?找另一位老師去督 講的當然很簡單手上工作就做不完了 還要去幫忙別人督?而且督的時候出問題 被找去的就得負責任了敢的人恐怕不多
其實我真的覺得很悲哀以國小低年級老師為例幾乎都是半天沒錯但 批閱簿本卻是特別累的一件事低年級的孩子字體也好 內容也好都需要老師慢慢一筆筆的糾正什麼時候做? 當然是下午啊上午不是完全沒時間 但聯絡簿要優先批閱若真的上課才算工時還會有多少老師會花時間好好的批閱 寫上一大堆評語?難道這是我們要的?請不要認為老師就是在學校清閒度日享福摸魚各行各業都有他的辛酸之處對老師如此猜疑不信任 那老師光應付其他問題就夠了當然也不會掏心置腹的教導學生 這是標準的雙輸再強調一遍教育沒有業績我認為老師不該用一般勞工的方式去衡量
我是這樣覺得啦學生出了校門不就是政府的責任那為什麼不找交警來指揮?反正交警除了開單之外看起來也很閒,幫忙一下不可以嗎?交警不夠還有警察阿又不是天天都死人整天要查案,與其抓小偷還不如來保護學生警察還不夠?還有消防阿又不是隨時都有火災,反正沒事就依定跟老師沒上課的時候依樣在打混,叫來保護學生也是剛剛好還有誰可以叫?還有議員阿,坐領高薪,是我們人民選出來的,為什麼不負責選區的學生的安危?又不是天天都來,跟上面的那些人談好輪班就好了領我們人民稅金的人還很多,慢慢點名這應該是這社會的責任怎麼只推給老師呢?
FemcAT wrote:我是這樣覺得啦學生...(恕刪) 學生出了校門不就是政府的責任?例如學生在外遊蕩輔導老師和主任要不要去外面把學生找回來?很多東西是重疊在一起的不是用那麼簡單的方法去劃分導護工作一樣是保護學生安全難道老師就一點責任都沒有?
terrega3234 wrote:學生出了校門不就是政...(恕刪) 拜託~~~~~出了校門不回家,還要老師負責??那父母是要做什麼用的?四點放學後 學生不見,老師去幫忙找,是道義,不是責任。不要什麼都推給老師。老師不是包山包海的。有這種想法的人,我看也不會多照顧小孩,那小孩放學不回家的機率應該很高,那教到這種人的小孩的老師不就是運氣超差,24小時都要為這個小孩賣命??警察,消防隊,都有下班時間 老師沒有嗎?為了批鬥老師這行業,真的是無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