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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透八仙氣爆為何要我們全民買單, 但那些可憐不同環境地方燒傷的人,不是更悲慘可憐 都沒人理!! 慘!!

cooldu13 wrote:
許多人...拿了健...(恕刪)

健保是老人的福利及重症慢性病如洗腎
健保實施前就有勞保公保農保及一般自費醫療保險
有些人還可以賺住院費差額
看病費用也很低以前我長輩一頭痛就去掛點滴舒服
因為便宜
健保繳到60歲算
生一次大病頂多拿回本而已
你去大醫院一次400
有次在台大門診時間約3分鐘自費460多
跟有繳健保差幾10塊
小醫院看病150
便宜嗎
泰國健保只要30
何況還有很多標靶需要自費
不要再比了

大家眼裏目前只剩八仙

資源過於集中並非好現象

前陣子捐血中心就要求分散

過度的焦點也變成極為不公平

引起莫名其妙的對立

捐款好像轉為政治現金

凡舉921.311.88.81...藍綠皆同

追究肇事責任過於緩慢

不能讓該負責的人出來負責

整體活動買空賣空

最後雙手一攤

逍遙自在

抓來撥皮也不錯啊

不能理解

公共場所禁煙

遊樂場所為什麼可以不禁煙

從家屬的心中

無奈到協助,幫忙到應該,必須一定.......

最後就演變為全民責任

過期無效 wrote:
我沒你這麼利害自己用想發明"無條件支付",我的資訊都有來源的,我沒本事用想的就可以罵東罵西笑


官方的說法,你聽不聽得進去是你的問題,不用再跟我鬼扯

PS:政府把向業者把錢進回來就不是全民買單,不知你在氣什麼?要不然等政府進不到再來一起罵好不好?笑


我怎麼沒看到你提出了什麼資訊。你確定代墊之後的錢都拿得回來嗎?你聲音這麼大,拿不回來你要負責嗎?

我在氣什麼.....就這胡搞得政府呀。政府這次是做了最糟糕的示範。除了八仙這幫噴粉的尋歡客,以後若是發生其他的重大災害意外是否還要代墊醫藥費?是否該當宣布以後重大災害的先期與後續醫療都由政府代墊。之後再向保險公司肇事單位求償,或是尋求捐款,把錢打還給政府。不這樣做怎麼稱得上公平正義勒?

Mmm~ wrote:
我怎麼沒看到你提出...(恕刪)


首先, 代墊醫療費並不是這次八仙意外才開始的, 之前高雄氣爆就已經這樣做了, 不只代墊醫療費, 連房屋修繕費用也一起代墊了, 你覺得政府代墊是做了最糟糕的示範, 是胡搞, 但之前高雄氣爆時社會輿論對於政府代位求償的評價可是很高的

另外照過去的經驗來看, 只要有重大災害意外發生, 台灣人民總是願意慷慨解囊, 因此以後政府用民間捐款先代墊支應的模式應該會是常態, 公平正義方面沒有問題, 當然你要假設以後沒人捐款也行, 畢竟很多人總是以己度人的

看了你發文的內容, 你質疑的是政府拿稅金出來救人, 但很多版大已經回答你, 政府拿出來的並不是稅金而是捐款, 所以你的質疑並不存在, 以高雄氣爆與八仙為例, 如果政府討到錢, 該給誰就給誰沒問題, 政府討不到錢, 目前的開支大頭也不是政府出的, 是從捐款來的
Mmm~ wrote:
我怎麼沒看到你提出了什麼資訊。你確定代墊之後的錢都拿得回來嗎?你聲音這麼大,拿不回來你要負責嗎?


現在司法程序到假扣押,當然沒法提供進一步的資訊

你又能確定錢追不回來?都還沒到求償的司法程序,不知你在急什麼?

我只是告訴你,你的資訊不正確,如此而已

現在是你不滿,不是我不滿,你要嗆我一點意義都沒有

PS:如果你真的很氣,應該向你戶籍地的立委投訴,要求他們修法或監督政府,以後不準再做代位求償的事,不管再大的人禍,老百姓自行處理,政府不要插手去管


Mmm~ wrote: 我怎麼沒看到你提出了什麼資訊。你確...(恕刪)


健保局支付部分可代位求償,向業者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金支付。不足的款項,再將債權移轉新北市政府向業者求償。(健保法第95條的規定,因業者已經有投保,健保局代位求償只能針對保險公司)。
以下幾篇文提供閣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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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真慷大眾之慨,醫藥費全民買單嗎? | 民報 Taiwan People News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793a616-0764-4aa1-9247-de77ab3b24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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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增 健保代位求償12萬件破紀錄 | 行動版 | NOWnews 今日新聞 http://m.nownews.com/n/2015/05/22/1699973

nakagw wrote:
首先, 代墊醫療費...(恕刪)


我覺得他的出發點應該不是單純的"納稅義務人的稅金救人的問題"
而是包含有"政府先墊付,讓傷者家屬不必先承受費用負擔"的問題

依照常情,傷者家屬是必須先承擔龐大的醫療費用,再回頭以法律
程序向債務人追償,就如同日前墾丁氣爆傷者家屬一般,必須獨自
承擔一切的壓力。
然今日八仙氣爆只因為"社會的矚目",行政機關就給予了"極大的
協助",很容易讓早就獨自承擔高額醫療費用壓力的家屬不平,更和
況此次災害發生原因目前仍存在於"私人活動意外"的範疇中。

另外,今日行政機關得如此"貼心、盡力",那日後對於其他的意外事
件傷者都給予同等值的協助?就像關廠工人案,該部分工人因"專案貸款"
使資遣費債權獲得滿足,那其他未能領取資遣費的勞工呢??
"有吵就有錢","同為人命卻不同價值"的說法才會甚囂塵上。
lovejerry999 wrote:
然今日八仙氣爆只因為"社會的矚目"


會有人這樣認為,是誤以為八仙跟其他事件一樣

所謂"黃金救援48小時"一過,社會焦點就從"救人"轉向了"究責"

政府能做的也只剩下善後的問題

而忽略了至今仍有上百人還在醫院裡面,更有人甚至尚未脫離險境

若沒有這些"極大的協助",這些病患能撐下來嗎?

現在有些人嚷嚷著不該花這些錢,那冤有頭債有主

何不有骨氣點,直接到醫院去對著喊給這些"尋歡客"喊呢?

人命無貴賤,既然政府願開方便之門,那就更該云露均霑的讓更多患者能夠獲得幫助

而不是"因為我沒有,為什麼你能有"的要求均貧

甚至分化成所謂的"尋歡客"或者"私人活動"上,浪費了一次大好機會

simonsi wrote:
我想不透八仙氣爆為...(恕刪)


官員的思想不是我們百姓可以理解的.

我也不懂新北市狂批八仙.....

我倒是覺得新北市的責任比八仙還重.

新北市搞得好像自己都沒問題......

一個上千人的party,新北市竟然都不知道..
kf211434 wrote:
會有人這樣認為,是...(恕刪)


倘若行政機關真能做到"雨露均霑",造福了日後所有
傷患家庭,我相信可以平息很多不平的聲音
但對照"關廠工人"案及"華隆案"
是否真能"雨露均霑",尚有疑義,遑論目前墾丁氣爆
的傷患家屬,雖有設捐款帳戶,但仍不見行政機關的
"極大協助",故.....真有"雨露均霑"的可能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02/529473.htm
看看這個新聞,就應該知道"其他傷患家屬"說的是甚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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