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違法?政府不思進取,不知修改過時的法律去定義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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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聽點是uber違法,說直白一點就是這個政府顢頇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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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沒錯
看看現在的立委
小老百姓2/15星期一上班,但為什麼立委2/19星期五才開議?開議一天後又遇到周休二日,會不會過太爽?!
開議後就在吵交接條例、立委要進哪個委員會、廢國父.....
xieb wrote:
UBER撮合的每一筆交易,何時叫車,何時上車,行經哪裡,...(恕刪)
xieb wrote:
一個時代會有一個時代興起的東西,也會有相對應的東西沒落....(恕刪)
oldchen1970 wrote:
UBER的保險公司在外國。台灣UBER也只說過會"協助"消費者求償。
這種違法的公司,還是少碰為妙。
所以你覺得會到台灣30年前白牌車到處跑的情況會比現在好?
我也很贊同UBER的服務品質很好。
只要UBER願意遵守台灣交通法規,並且把5千多萬的罰金繳一繳,再維持UBER目前的服務品質,我馬上就去搭UBER。
lin325 wrote:
真的是這樣?好抓是因為現在用的人少
以前詐騙都還要用電話,那種撥接時代誰有聽過網路詐欺?
但現在網路詐欺一天到晚在發生,就是網路越來越多人用,
因為[有利]可圖,所以就有人動腦筋鑽漏洞.
UBER 的現象其實一樣,因為現在少人用所以感覺比較安全,
一旦真的普及以後我不認為會比現在小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