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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看事情的角度有點讓人難理解


threefran wrote:
我決不會否定多數決 但今天的問題是擴散影響到整個臺灣 人民想懸崖勒馬 但無奈政界已浸毒已深


人民?
一票一票選出的立法委員不代表人民嗎?
學生能代表人民?

不是聲音大動作大就代表人民

st6688 wrote:


可以有任何立場
可以做任何抗爭
但就是不能.......違法

法不好可以修法
人不好可以換人
但是都必須.......依法


非常中肯!!!

threefran wrote:
那請問您有考慮到下一...(恕刪)


兩岸關係條例就是一套可依循的法律機制

只是你們喜歡疊床架屋,為豎立屏障找理由
"莫名其秒未經審慎評估的協議"=>是你的感覺,是民進黨教的,但不是所有人的認知。
“佔領立院,破壞公署”=>是事實。

”比例而言可謂九牛一毛“=>的確如此,佔領立院是九牛,而服貿是一毛。

“立法院已經在悄然間毀憲亂政”=>學生的作為才是嚴重的毀憲亂政

如果今天學生可以用這個理由佔領公署,是否以後每個人都可以循例找理由佔領公署?
因爲制度被破壞了,以後不需要說理,只要用隨便找一群人就可以說自己代表人民,只要找學生出面就可以亂搞,只要打著崇高的理由,做事就可以不擇手段。

我們在路上抓到一個小偷,是否可以用私刑處罰他?爲什麼一定要等法院判刑?
因為這樣才能保障所有人不會被誣告,不會受私刑。所以制度很重要!

爲什麼一定要立法院,要選舉。因為這樣才不會一群人就膽敢說自已代表人民!
你代表多少人,用選票決定。除此之外都是屁!

學生的邏輯及法理觀念如此低落,對民主的認知如此膚淺,讓人訝異!


threefran wrote:
我想 01這邊的立場...(恕刪)



而反服冒最大的盲點,如果目前的服冒是「有害的」,為何「受害的產業」不見大舉抗爭?

Shuuta wrote:
少說了最重要的一句:

簽訂之後非常有可能因為台灣自己內部擺不平而延宕多時甚至極有可能作廢!

這個現象,各國也都在看~


至於擺不平的原因?

反正在野黨對於執政黨的諸般作為不反一下哪叫做在野黨呢,是吧?

為何而反向來就不是重點,反了之後會有啥結果也向來不是重點~

重點是:在野黨是代表民意監督政府的~...(恕刪)


在野黨當然是反對執政黨的,因為事涉政黨利益
但反執政黨的底線是不能侵害到國家利益

如果在野黨只會為反對而反對甚至不惜犧牲國家利益的話,那在野黨本身就應該是人民反對的對象
監督 對抗有權者才是人民應該做的事
可惜當議題被操作成統獨
人民對抗人民
就變成無解的死結


Erichuangtw1980 wrote:
而反服冒最大的盲點,...(恕刪)


公聽會可是反對意見居多,但有什麼用呢?

公聽會也只是為了符合「需求」開的,講什麼根本沒人理你

公聽會(含逐字稿)看看產業界是怎麼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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