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自己公開的資訊扯到個資法?拜託..回去多讀點書吧毒蟲就是毒蟲自殺就是自殺改變不了事實警察又沒逼他又是引用警察倫理又是扯人權書多讀一點沒人笑你笨那些有智慧的家屬法學知識淵博那麼有學問請不要對號入座喔免得有損身分地位可憐的毒蟲祝早日投胎下次找個好人家一路好走捏...
qli wrote:如果一個人犯.跟警方開火.人犯受傷了.是先送醫院還是先回警局....(恕刪) 看情況啊...開火?中槍後還活著的話...當然送醫...還得上手銬,旁邊有兩個警察看著.....你在什麼情況下會去就醫?受傷噴血,痛到倒地不起.....警察也是這樣想的...抓到這個疑犯..吞了一包東西....也驗不太出來...怎麼辦?當下看起來沒事....帶回警局啊...先問他吞了什麼,要不要去醫院理論上..應該不會說吞了毒品...會說..幹嘛吞?不是吞毒..那..吞了啥?...不說就做筆錄啊..你什麼名字,住那.剛才吞了什麼...(開始做記錄..)之後在找檢察官去申請驗血...怎知問到一半...嫌犯倒地....這下...就打119吧...為什麼不直接抬上警車送醫?1.警車無救護設備2.警察多少有受訓練..但應該都沒救護的資格證照..(我也會cpr...可是也沒啥認證執照..)如果嫌犯死在車上...那警察這黑鍋..背定了....一定會判決與有過失...到時賠更多...因此..警察可不敢隨便救人...更別說拿警車載送傷的人...你應該沒看過..車禍現場..警察先把傷患載走吧....
對方的fb個資好像是不公開的,順利問一下這裡非常有學問的各位一個問題,如果我今天在游泳池擔任救生員如有人溺水不管對方是故意溺水還是非故意溺水跟救生員是否私下有無過節,生為救生員是否都該救呢?還是可以不救
對方fb個資是不開放的,我有一個小小的問題想要請問這裡學問法學都很高的各位,如果我今天在游泳池擔任救生員如果有人溺水,是不是不管對方是否認識與否有無過節或是對方蓄意或非蓄意溺水都該救呢?還是可以不救呢?麻煩非常有知識水準的各位幫忙解答一下tgbqaz wrote:至少我把照片黑起來不...(恕刪)
aaa1318 wrote:對方的fb個資好像是不公開的(恕刪) 1.不是現在把fb設隱藏上就可以來個"好像是不公開的"、"好像你犯法囉"看了真的哭笑不得...打個比方吧...「法律」、「告人」之類的對你來說好像台戰車般威武你也期待這台戰車可以幫你輾過眼前這些討厭鬼們問題是....你懂得開戰車嗎?2.救生員和警察在一定條件下有保證人地位但所謂保證人地位不代表「他沒救到人就是罪該萬死」相關文章我前面就發過,請自參閱。
aaa1318 wrote:對這裡各位非常有知識常識跟法律知識得各位,你們不知道知不知道個資法已經通過也開始使施不曉得未經臉書當事人同意就把它貼在這裡合不合法啊! ...(恕刪) 去問問妳們協會的法務在來說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