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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道歉了!她問:中國這樣「力挺」,蔣萬安承受得起嗎?

被炮轟打臉後,「又」躲起來了是不是?
katokikyo wrote:
蘇在對岸應該還有些代...(恕刪)


蘇是誰,中國的判決適用於台灣嗎?這是言論自由
漲翻天 wrote:
蘇是誰,中國的判決適用於台灣嗎?這是言論自由



美國那麼愛欺負我們,說我們偷他晶片,你有出來指責美國嗎?

賣我們很貴又過時的武器,你有出來指責美國嗎?

雙標,可憐吶~
freedomhome

雙標早就是1450基本款,翻車王還要加上造謠抹黑才是

2026-10-27 11:29
漲翻天 wrote:
知名主持人蔡康永日前...(恕刪)


他賺大陸錢 大陸人有權選擇支持或抵制 就跟你們青鳥 選擇抵制 鬍鬚張一樣
有什不同?
青鳥就可以到處出征人 到處抵制人 換別人幹同樣事情就看不過去?
漲翻天 wrote:
中國人那麽愛欺負台灣人嗎?



青鳥不也最喜歡欺負台灣人? 我也沒看到青鳥組隊去大陸打大陸人啊!!
漲翻天 wrote:
蘇是誰,中國的判決適用於台灣嗎?這是言論自由



青鳥都有自由抵制他們認為是藍白的店家 人物
小粉紅 也有自由抵制他們認為是台獨的分子

你就跟我說說有什不同? 雙標到你自己都不敢承認啊?

人家阿共至少只會欺負外面的人
你青鳥連自己台灣人都欺負~~ 真的就一群垃圾啊!
漲翻天 wrote:
這是言論自由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在多號解釋中均明確指出,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限制,當言論涉及故意虛構的假訊息(造謠),且對公共利益、社會秩序或他人權益造成實質危害時,法律可以進行合理限制並予以處罰。

造謠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刑法(妨害名譽罪):若謠言內容是故意捏造並損害特定個人的名譽、信用,會觸犯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普通誹謗(口頭傳述):以言語、口頭講述等方式誹謗他人,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5,000 元以下罰金。
加重誹謗(文字、圖畫):透過網路發文、LINE訊息、社群貼圖、新聞報導、傳單或影片等傳播,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000 元以下罰金。
怨念聚合體 wrote:
其實中國商界已經有一套很成熟的台獨切割體系
一旦有點風吹草動,金主與合作廠商會光速進行切割自保
這套體系經常快到中共官方都來不及反應,事件就因為商業合作整個崩塌而結束了

這代表中國民間對台獨是反感的。
商人最敏銳了,知道代言人跟台獨扯上關係,不是國台辦小打小罵可以搞定的;會激起民眾對於企業的反感....
漲翻天 wrote:
知名主持人蔡康永日前...(恕刪)

說一個笑話,現在民進黨執政,然後說中共打壓台灣的選舉?你要不要看看你發了什麼文????現在民進黨代表中共在打壓選舉?
不懂選舉又白癡的低能支那人,你們這些智障把蔡康永抬出來火烤完美的複製當年的周子瑜事件
hidear1024

你好啊,支那人[冷笑]

2026-10-27 13:02
deki

Hi,原生種支那人

2026-10-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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